普遍語法

普遍語法

普遍語法時是出現在科學前語言學研究時期的一個語言學研究的流派,他們主要是把語言規範作為研究對象,而這些語言規範又是建立在邏輯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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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語法時出現在科學前語言學研究時期的一個語言學研究的流派,他們主要是吧語言規範作為研究對象,而這些語言規範又是建立在邏輯之上的,這個學派由印度人希臘人開端,期間經歷了古希臘古羅馬和古代中國先秦兩漢的哲學家的培植,最後為法國人承襲,大約經歷了兩千年之久(公元前4世紀到十七世紀的文藝復興運動)
其中的代表人物和主要著作有:
1、印度波尼尼語法
2、古希臘、古羅馬的名與物之爭。
3、中國哲學家荀子的《正名篇》等等。
4、狄奧尼修斯。特拉克思《希臘語語法》
5、瓦羅《拉丁語研究》
6、阿爾諾和蘭斯洛的《普遍唯理語法
索緒爾認為普遍語法的局限性在於他認為普遍語法是以邏輯為基礎的,對於語言本身缺乏科學的、公正的觀點;他的唯一目的是要制定出一系列的規則,用這些規則來區分正確的形式和不正確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