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慧雄

原增城區政協黨組成員、增城區副區長

江慧雄,男,漢族,1965年12月出生,廣東廣州人,在職函授本科,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州市增城區政協黨組成員、增城區副區長。

2020年7月,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涉嫌受賄的犯罪嫌疑人江慧雄作出逮捕決定。

人物履歷


1983年8月至1991年2月,歷任增城縣福和鎮新圍小學教師、增城縣朱村鎮中心小學教師、增城縣朱村鎮二中教師;
1991年2月至2000年12月,歷任增城縣(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科員、增城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信訪科科長、秘書科科長、辦公室副主任;
2000年12月至2005年6月,任增城市小樓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5年6月至2007年1月,任增城市正果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任增城市小樓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9年1月至2011年9月,任增城市石灘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1年9月至2011年11月,任增城市政府黨組成員、市長助理;
2011年11月至2015年5月,任增城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社會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2015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增城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增城區政協黨組成員、增城區副區長。

人物事件


接受訓勉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廣東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4月23日將督察發現的16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廣東省,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
其中,廣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作為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管理主管部門,對污水管網建設重視不夠、謀划不足、推進不力,監督管理不到位,“十二五”期間,全省共完成污水管網建設10294公里,僅完成目標任務的73%,18個地級市未按時完成污水管網建設目標任務,其中廣州市僅完成目標任務的30%,深圳市僅完成目標任務的61%。污水管網建設滯后,影響南粵水更清計劃的河流整治成效,城市黑臭水體多達243段,影響城市環境。
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對廣州市增城區副區長江慧雄進行誡勉。

違紀被查

2020年6月15日,據廣州市紀委監委消息:廣州市增城區原副區長江慧雄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廣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逮捕

2020年7月,據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消息,日前,原廣州市增城區副區長江慧雄涉嫌受賄一案,由廣州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審查,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涉嫌受賄的犯罪嫌疑人江慧雄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
2020年9月,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江慧雄利用擔任增城市小樓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正果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小樓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石灘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增城市政府黨組成員、市長助理、副市長、市社會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副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