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類詞
兼類詞
兼類詞,漢語詞語,拼音為jiān lèi cí,指可以用作兩種或多種不同的詞性的詞。出自《王力語言學詞典》,作主語,賓語。
漢語里兼類詞是指一個詞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詞性。兼類詞又稱同詞異類。
漢語里兼類詞比較常見的有三種,一種是名詞與動詞的兼類詞,比如“經歷”;一種是名詞與形容詞的兼類詞,比如“錯誤”;還有一種是形容詞與動詞的兼類詞,比如“討厭”。
兼類現象 即詞的兼類現象。指的是個別的詞兼屬於兩個詞類。在大多數情況下,一個詞只屬於一個詞類,如“天”(名詞)、“冷”(形容詞)、“徒”(動詞)、“再”(副詞)等。但也有一小部分的詞兼屬兩類。例如“科學”,屬名詞(“語言科學”、“科學價值”),又屬形容詞(“研究方法不科學”);又如“報告”,屬動詞(“報告上級”),又屬名詞(“寫一份報告”)。來探不同、意義不同的兩個詞用一個字表示,不能看作兼類。例如在古代,“雲”(名詞)和“雲”(動詞)不同,後來“雲”簡化為“雲”,不能認為“雲”兼屬名詞和動詞兩類;又如“打”字,既是動詞(“打人”),又是集體量詞(“一打毛巾”),但量詞“打”是英語dozen的譯音,和動詞“打”毫無關係(北京話兩者聲調也不同),是兩個詞,不是兼類。即使同一字形的兩種意義在歷史上有一定的關係,只要這種關係已經比較遠或一般人意識不到,雖然字形、字音相同,也應該看作不同的詞,不應該看作兼類。例如,“鋼刀”的“刀”和“一刀紙”的“刀”屬同一來源。“該做不該做”的“該”和“該還他五塊錢”的“該”也屬同一來源,但都是不同的詞,不屬於兼類現象。按這樣的標準衡量,漢語詞類中的兼類現象並不像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樣,成為漢語詞類劃分的嚴重障礙。(3·333一335)
語出 《王力語言學詞典》P318 山東教育出版社 1995年3月第1版
兼類詞是詞的兼類現象,某個詞經常具備兩類或幾類詞的主要語法功能。即在甲場合(位次)里有甲類詞的功能,在乙場合里有乙類詞的功能,不是說在同一場合(位次)里有甲乙兩類詞的功能。兼類詞一定要讀音相同,詞義有聯繫,而所以那些失去了聯繫或者意義無關的詞不是兼類詞。
例如:A、射門(動) B、打今天起(介)(是同形同音詞)
意義相關而讀音不同只是字形相同的詞,也不是兼類詞:
涼:A、水涼了(陽平,形) B、涼了一杯水(去聲,動)
兼動、名的:病、銹、建議、決定、領導、工作、代表、指示、通知、總結等;
兼名、形的:科學、標準、經濟、道德、困難、理想等;
兼形、動的:破、忙、熱鬧、豐富、明確、端正、明白、努力等;
兼區別、副的:共同、自動、定期等;
兼形、動、名的:麻煩、方便、便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