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平原郡

東平原郡

南北朝時,宋以梁鄒縣為平原郡,屬冀州,北魏改為東平原郡,屬齊州,北齊改為平原縣,屬齊州東平原郡;南北朝初期,於陵併入土鼓縣,劉宋孝武時於陵縣地置武強縣,北魏因之;劉宋為朝陽縣,屬濟南郡;又為臨濟縣,屬樂安郡。北魏為朝陽縣,屬濟南郡,又名臨濟縣,屬東平原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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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北魏皇興三年(469年),改平原郡為東平原郡(在今韓店鎮舊口村),屬齊州。天保七年(556年),東平原郡、廣川郡與清河郡合併,仍稱東平原郡,同時移平原縣治入舊口為東平原郡治所,領平原縣、武強縣、臨濟縣等。隋朝開皇三年(583),東平原郡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