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授信
銀行的信用風險管理制度
是指銀行作為一個整體,按照一定標準和程序,對單一客戶統一確定授信額度,並加以集中統一控制的信用風險管理制度。統一授信項下業務品種包括貸款、商業匯票貼現、商業匯票承兌、保函等表內外授信業務,只要授信餘額不超過對應的業務品種額度,在企業經營狀況正常的前提下,企業可便捷地循環使用銀行的授信資金,從而滿足企業對金融服務快捷性和便利性的要求。
對集團企業內各法人(或關聯企業)逐一進行授信
將集團企業(或關聯企業)整體視為單一法人進行統一授信,統一識別評判、管理控制集團企業(或關聯企業)的整體風險。對該集團內各個法人(或關聯企業)不再單獨設定統一授信額度。
根據《商業銀行實施統一授信制度指引》統一授信的內容包括:貸款,貿易融資,貼現,承兌,信用證,保函、擔保等表外信用發放形式的本外幣。
申請人(或擔保人)的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貸款卡號、稅務登記證、資質等級證書等證件的複印件;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
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近3年財務報表及近期的財務報告,對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及近期的財務報告;
公司章程》和有權機構同意申請授權的有效證明文件(原件);
其他所需材料。
企業提供書面申請;
銀行進行內部審批;
銀行內部審核通過後,銀企雙方簽訂《銀行統一授信協議書》;
辦理相關授信業務。
統一授信業務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
統一授信業務各項收費均按商業銀行相關業務管理辦法執行。
統一授信(worldwide Cre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