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致公黨福建省委員會青年工作委員會

中國致公黨福建省委員會青年工作委員會

中國致公黨福建省委員會青年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青委會)是中國致公黨福建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委常委會)領導下的負責全省青年黨員工作的工作機構。

機構簡介


中國致公黨福建省委員會青年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青委會)是中國致公黨福建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委常委會)領導下的負責全省青年黨員工作的工作機構。
青委會的宗旨是貫徹省委會、常委會和主委會議的有關精神,團結帶領全省青年黨員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積極履行參政黨職能,不斷增強青年黨員的活力和凝聚力,使之成為省委會聯繫全省青年黨員的橋樑和紐帶。

機構章程


青年工作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國致公黨章程》和《致公黨福建省委會專門工作委員會通則》制定本章程。
第三條 青委會的宗旨是貫徹省委會、常委會和主委會議的有關精神,團結帶領全省青年黨員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積極履行參政黨職能,不斷增強青年黨員的活力和凝聚力,使之成為省委會聯繫全省青年黨員的橋樑和紐帶。
第二章 組 織
第四條 青委會每屆任期五年,主任、副主任人選經主委會議通過後提交省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委員、秘書人選由主委辦公會議決定。屆中青委會人員需要調整時,應由省委有關部門會同青委會提出建議,按組建專門工作委員會的程序辦理。
第五條 青委會人數為20人左右,設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委員若干人,秘書一人。
第六條 青委會的工作對象是45周歲以下的青年黨員。
第三章 職責與任務
第七條 根據省委會、常委會和主委會議提出的各項任務,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撰寫工作總結,向省委常委會彙報工作。
第八條 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全體委員會議,研究工作和交流經驗,推動各設區市青年黨員工作的開展。
第九條 協助省委會做好青年黨員的培訓工作和推薦工作。
第十條 加強對全省青年黨員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全省青年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
第十一條 增強青年黨員的參政議政意識,帶領全省青年黨員圍繞中共黨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針對社會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調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見建議,每位委員每年至少提交一篇提案、或一份調研報告、或一條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發揮委員在青年黨員中的模範作用。
第十二條 學習本黨老一輩領導人同中國共產黨親密合作等優良傳統,積極向老黨員請教,弘揚中華民族敬老愛老的優良傳統,開展尊老、撫老、敬老活動。
第十三條 鼓勵青年黨員刻苦鑽研業務,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勤奮敬業,廉潔奉公。根據青年黨員的行業和專業優勢,組織開展社會服務活動,樹立本黨良好的社會形象。
第十四條 積極了解和關心青年黨員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反映全省青年黨員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青年黨員排憂解難。
第十五條 結合青年黨員的特點組織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寓教於樂,活躍青年黨員的學習和生活,增強青年黨員的活力和凝聚力。
第十六條 組織開展同省青聯、省各民主黨派、省“四僑”等的青年組織之間的聯誼活動,加強同歸國留學青年、海峽兩岸青年的聯繫和團結,擴大青年界的愛國統一戰線,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服務。
第四章 附 則
暫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