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教育局

慈溪市教育局

根據《中共寧波市委辦公廳、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慈溪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甬黨辦〔2011〕27號),設立慈溪市教育局。

慈溪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協調監督和檢查全市語言文字的規範應用工作。指導局主管的社會團體、教育基金會工作。

職責調整


(一)增加擴權強縣改革中省政府、寧波市政府規定應當交由本市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的事項。
(二)加強學前教育管理、校園安全監管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慈溪市教育局
慈溪市教育局
(二)負責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教育改革和實施素質教育的政策,經批准后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統籌管理和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類教育及社會力量辦學等工作;負責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考核、評估工作;審核、審批學校的撤、並、新建和命名;負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基礎教育等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改革。
(四)統籌管理本級預算內教育經費及其他財政性教育經費;管理國(境)外對我市的教育援助、貸款和捐款;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收費、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審計監督市屬學校(單位)和社會力量教育機構的教育經費。
(五)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的實施;負責全市學校(單位)勞動人事管理和各類學校機構編製;負責全市教師隊伍建設;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負責中小學(含幼兒園)教師評聘的有關工作。
(六)負責教育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鎮(街道)教育工作和全市學校工作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承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日常工作。
(七)負責全市高校、中專、技校和初高中招生;管理廣播電視大學、自學考試等工作。
(八)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工作。
(九)指導勤工儉學、學校後勤改革;協調和指導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十)統籌管理和指導協調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職能轉變。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學校黨建工作和市委關於建設“清廉慈溪”的總體要求,履行對學校黨建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職責,指導督促全市教育系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升黨建工作水平。深入推進全市教育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推進教育數據資源共享,進一步推進減事項、減材料、減環節,堅持以群眾視角設計改革方案,明確改革目標,提升教育服務質量和便利化水平。強化教育督導職責,強化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不斷提升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確保黨的教育方針和政策貫徹執行到位。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綜合協調局機關行政事務;
負責重要會議會務工作及重要事項的督查工作;
負責文秘、信息、信訪、檔案、考核、保衛、宣傳和財務管理工作;
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起草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教育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起草有關綜合性文件;
負責和指導全市教育行政執法工作,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牽頭依法辦理局機關教育行政複議和訴訟等有關事項;負責牽頭做好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擬訂和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及審批標準;
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及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許可、審批、服務等工作,並定期進行評估;負責機關教育信息化工作。
(二)人事科
規劃指導全市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按許可權負責全市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負
責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單位)教職工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製、考核獎懲等工作;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教師招聘工作;
指導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單位)黨的建設工作;
指導中小學(單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負責直屬學校(單位)和鎮級學校幹部隊伍建設;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制定並實施在職教師的繼續教育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負責全市中小學校長的培養和培訓工作。
(三)計財科
制定市屬學校年度招生計劃;指導校園規劃、校舍建設管理和教育資產管理等工作;
檢查全市中小學危房改造工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和教育收費政策措施;
編製直屬學校(單位)經費預決算;指導和監督管理直屬學校(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
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的統計工作;指導直屬學校的後勤改革和對全市教育資源的綜合開發工作;
負責教育協作、對口支援和扶貧工作;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監管工作。
(四)普教科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協同編製全市九年制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協同編製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督促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執行教學計劃情況並指導教學改革;指導普通中小學的信息技術教育、電化教育和圖書閱覽工作;
指導中小學德育工作、青少年科普、勞技教育、國防教育及社會實踐活動;
組織指導和檢查全市中小學體育、藝術教育和衛生保健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基礎教育學校的業務工作;負責學生安全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基礎教育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負責應對基礎教育學校突發事件的處置;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做好校車安全監管工作;
承辦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五)職成教科
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和終身教育工作;制定中等職業教育和終身教育的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按許可權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成人教育學校和社區教育機構的開辦、撤併、變更的審核和報批工作;
協同做好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的編製、招生工作;
按許可權做好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統籌中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
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和校企合作等工作;
指導職工教育、農民教育、社區教育、終身教育等工作;
負責社會力量舉辦的繼續教育、社會文化教育的業務與管理工作;
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應對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校突發事件的處置;指導和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教育機構的有關工作。
(六)學前教育科
管理、協調學前教育業務工作;指導學前教育教科研工作;
制定全市學前教育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協助有關職能科室進行各類幼兒園的審批和年檢工作;
協助有關職能科室做好學前教育教職工的管理和業務培訓等工作;
協助做好學前教育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幼兒園的安全穩定工作;
負責應對幼兒園突發事件的處置。
(七)督導科
承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制定教育督導計劃和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
負責對有關部門、鎮(街道)和學校貫徹落實教育法律、規章和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
負責普及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的檢查驗收工作。
(八)校地合作辦
協助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做好高校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招商引資、招院引校、招才引智等工作;參與、協調在慈高校的事業發展規劃、項目審核報批、招生計劃編製工作;協助在慈高校人才培養、產學研合作、科技服務、實習實訓、創業就業工作;指導、管理中小學校國際教育交流合作;負責教育系統重大外事接待、承辦對外開放活動。
(九)安全管理科
牽頭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應對教育系統內部突發事件的處置;指導學校開展安全教育、應急演練和培訓工作;配合公安消防、交警部門做好學校消防、校車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等級平安校園的創建及安全考核工作。

人員編製


市教育局行政編製2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中層領導職數8名。後勤服務人員編製2名。
紀檢、監察機構設置和領導配備等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和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其人員編製、領導職數包括在市教育局內。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人員編製事宜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局長:王建成

地理位置


地址:慈溪市文二路28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