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範專科學校
培養初中、小學教師的高等學校
師範專科學校,培養初中、小學教師的高等學校。中國由省、專區雙重領導,以省或專區為主。兩或三年制。依初中和小學課程設置專業。1922 年教育部公布的《學校系統改革令》規定,“為補充初級中學教育之不足,得設二年之師範專修科附設於大學校教育科或師範大學校,亦得設於師範學校或高級中學,收受師範學校及高級中學畢業生”。
目錄
民國教育部 1929年公布大學組織法、大學規程及專科學校組織法,1931年公布專科學校規程后,一些省陸續獨立設置。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1982年,教育部頒發兩年和三年制師專漢語言文學、歷史學、政治教育、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理、音樂、美術 10 科的教學計劃(試行草案),各專業課程分為政治理論、外國語、教育理論和教育實踐、體育和專業課五類。
1990年3月2日,國家教委發出通知,印發《關於當前師範專科學校工作的幾點意見》、《柳斌在全國師範專科學校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和《全國師範專科學校工作會議紀要》。
1993年1月29日,國家教委辦公廳印發《全國師範專科學校加速建設、深化改革座談會紀要》。
1994年2月16日,國家語委、國家教委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師範專科學校普及普通話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