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簡稱中共中央政治局或中央政治局,是中國共產黨的中央領導機構之一。
中央政治局委員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黨的中央政治局每屆任期五年,全國代表大會如提前或延期舉行,它的任期相應地改變。
中央政治局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
中央政治局的領導工作,嚴格按照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的決議,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進行。
1927年4月27日-5月9日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在武漢舉行。出席大會的正式代表82人,代表全國57967名黨員。共產國際代表羅易、多里奧、維經斯基、鮑羅廷等參加會議。陳獨秀作《政治與組織的報告》。大會批評陳獨秀的右傾機會主義錯誤,通過《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政治形勢與黨的任務議決案》等文件。大會要求會後由中央政治局會議制定《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修正章程決案》,明確規定實行民主集中制、將中央執行委員會改為中央委員會、設立中央政治局和中央監察委員會等。
黨的中央政治局委員,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
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書記處成員均在全國人大、國務院、中央軍委等國家機構,中共中央各部門及各地擔任主要職務。
見詞條: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