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

馬鞍山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是馬鞍山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內設機構


1.辦公室主要職能: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等工作。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起草審核相關文件文稿,管理秘書事務,處理和編髮檢察信息。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工作和特約檢察員聯繫工作。負責領導同志批辦事項督查工作。負責檢察外事工作。
2.幹部科主要職能:協助院黨組抓好全市檢察機關的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市院機關的幹部人事管理工作;指導縣區人民檢察院的機構設置、人員編製、和檢察隊伍的管理工作;協助市委組織部管理市管幹部。
3.宣傳教育科主要職能:指導、協調、管理全市檢察機關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指導全市檢察機關意識形態和檢察文化工作。
4.第一檢察部主要職能:負責普通刑事犯罪案件辦理。
5.第二檢察部主要職能:負責重大刑事犯罪與經濟犯罪案件辦理。
6.第三檢察部主要職能:負責職務犯罪案件辦理。
7.第四檢察部主要職能:負責刑事執行檢察和司法人員職務犯罪偵查工作。
8.第五檢察部主要職能:負責民事檢察工作。
9.第六檢察部主要職能:負責行政與公益訴訟檢察工作。
10.第七檢察部(國家賠償工作辦公室)主要職能:負責控告申訴檢察工作。
11.第八檢察部(加掛檢察技術部和法警支隊牌子)主要職能:負責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檢委辦、檢察技術、司法警察等工作。
12.檢務督察部(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能: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執行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省人民檢察院的規定、決定情況進行督察。
13.檢務保障部主要職能:對全市檢察機關的計劃財務裝備工作的指導,負責市院機關基本建設等各種經費的申請、核算和管理及各種裝備物資的政府採購工作。

現任領導


吳劍華: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劉序: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孫起斌: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陳先銀: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邰玉金: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陳有根: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郝守則: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獲得榮譽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
2020年12月15日,入選2019-2020年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