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是從1986年開始,由原國家科委會同原國家體改委和原國家計委等政府部門共同推動的一項地方性可持續發展綜合示範試點工作,旨在依靠科技進步、機制創新和制度建設,全面提高實驗區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探索不同類型地區的經濟、社會和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機制和模式,為不同類型地區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提供示範。
1997年12月,社會發展綜合實驗區協調領導小組向
國務院辦公會彙報實驗區工作情況,根據國閱[1998]15號文件,正式把“國家社會發展綜合實驗區”更名為“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實驗區建設十年來,在中央各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和參與下,各實驗區取得了良好的示範效果和積極廣泛的社會反響,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已經成為貫徹《
中國21世紀議程》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