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序外移
工序外移
工序外移,澳門經濟術語。澳門政府為了方便廠家應付訂單,加強廠家的競爭條件和吸引投資,於1991年開始推行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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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外移,澳門政府為了方便廠家應付訂單,加強廠家的競爭條件和吸引投資,於1991年開始推行的政策。
另外,同年1月17日起,新增了“T恤”類產品。至此,已准許可以外移的五大類成衣項目工序,包括:(1)布恤衫,(2)布褲(新增短褲類),(3)布褸及風褸,④針織衫及褸,⑤T恤。1992年6月15日起,正式實施進一步擴大強制性工序外移登記的新措施,輸往與澳門簽有雙邊協議的6個市場(包括美國,歐洲共同體市場,芬蘭,挪威,加拿大,奧地利),產品項目進一步擴大,允許工序外移的產品包括布制連衫褲裝,工人褲,工人裙,飛棉罩衫,針織或梭織布睡袍及布套睡衣,女裝梭織布恤衫,針織布成衣,針織成衣等產品的部份非主要工序。其中,連衫褲裝,工人褲,工人裙等3項產品的非主要工序為首次獲准部分工序外移加工。至此,已准許九大類成衣產品工序外移。
然而,從制衣類產品佔比例的擴大以及出口市場仍以美國及歐洲共同體市場為主的狀況來看,該項工序外移政策並不利於拓展新市場和推行出口產品多樣化目標,反而導致以紡織,制衣為主體的澳門製造業日漸萎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