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用的概念
物品所具有滿足人們願望的能力
效用(Utility)的概念,即物品所具有的這種滿足人們願望的能力,是衡量消費者福利的一個重要指標。
消費者為何對各種商品和勞務有所需求呢?因為這些商品和勞務能夠滿足他們的願望。例如,麵包可以滿足人們充饑的願望,衣服可以滿足人們禦寒和裝飾的願望。物品所具有的這種滿足人們願望的能力,西方經濟學稱之為“效用”(Utility)。
一句話,效用就是慾望的滿足。人的慾望是無限的,不可能完全得到滿足。因此,效用就是衡量消費者福利的一個重要指標。
效用代表著人們如果得不到它就會產生的痛苦感,或得到它就會產生的幸福感。因此,效用是一個主觀概念,而不是一個客觀範疇。效用不是指物品本身的有用性或使用價值,而是指消費者從物品消費過程中所獲得的心理上的滿足程度。如果某種物品的消費能使消費者感到滿足程度高,則效用就大;滿足程度低,則效用就小;如果給消費者帶來不舒適,不愉快或痛苦,則效用為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