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理兼招
文理兼招
所謂文理兼招,即所設文科專業也招理科學生,包括中文、經濟、法律、工商管理、信息管理等文科專業都招部分理科學生,但比例要比文科生少。根據當年招生簡章規定而定。
文理兼招是高校為了改變生源的知識結構,適應專業文理交叉、邊緣學科較多的特點而實行的一項改革。文理兼招不是指文、理科考生可以任意選報兼招的專業,而是必須根據各省級招辦公布的各校招生計劃,分別按專業的文、理科招生計劃數填報。比如,法學專業就是文理兼招的專業,文科生、理科生均可報考,但前提是法學專業在考生所在省份同科類有相應的招生計劃。
文理兼收專業對於文科生、理科生都是敞開大門的,“亦文亦理”的特性使它們扮演了“中間派”的角色。在就業市場上,具有“文理”雙向學科背景的同學既有理科縝密的思維,又有文科的策劃統籌能力,因此格外受到用人單位的青睞,而高校的文理兼收專業恰好滿足了用人單位對複合型人才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