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住宅標準
健康住宅標準
健康住宅標準是中國建設部制定並頒布的,是對小康住宅水平的一個評價標準。
目錄
“健康住宅”15條標準如下:
1、會引起過敏症的化學物質的濃度很低;
2、為滿足第一點的要求,儘可能不使用易散的化學物質的膠合板、牆體裝修材料等;
3、設有換氣性能良好的換氣設備,能將室內污染物質排至室外,特別是對高氣密性、高隔熱性來說,必須採用具有風管的中央換氣系統,進行定時換氣;
4、在廚房灶具或吸煙處要設局部排氣設備;
5、起居室、卧室、廚房、廁所、走廊、浴室等要全年保持在17℃—27℃之間;6、室內的濕度全年保持在40%至70%之間;
7、二氧化碳要低於1000PPM;
8、懸浮粉塵濃度要低於0.15mg/平方米;
9、雜訊要小於50分貝;
10、一天的日照確保在3小時以上;
11、設足夠亮度的照明設備;
12、住宅具有足夠的抗自然災害的能力;
13、具有足夠的人均建築面積,並確保私密性;
14、住宅要便於護理老齡者和殘疾人;
15、因建築材料中含有有害揮發性有機物質,所有住宅竣工后要隔一段時間才能入住,在此期間要進行換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