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法大全是13世紀形成的一種體系性的法律,是對教會對誓言的管轄權中逐漸發展出一種關於契約的法律體系。
教會法在13世紀,已經形成一種體系性的法律,被稱為“教會法大全”。具體地說,教會法以及教會法學家從教會對聖事的管轄權中逐漸發展出一種關於婚姻的法律體系;從教會對於遺囑的管轄權中逐漸發展出一種關於繼承的法律體系;從教會對於教會有薪聖職的管轄權中逐漸發展出一種關於繼承的法律體系;從教會對誓言的管轄權中逐漸發展出一種關於契約的法律體系;從教會對於罪孽的管轄權中逐漸發展出一種關於犯罪和侵權的法律體系。同時,與這五種管轄權相關聯,又發展出司法程序方面的規則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