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德

原福建大田縣委書記

王天德(1926~1988年),曾用名王明德,泉州市人。民國24年(1935年)入小學讀書,民國28年因日軍侵略,逃難到永安。后成為福建大田縣委書記。

人物簡介


民國35年(1946)王天德一家向永安茅坪農場租地耕種,直到永安解放。1950年10月,王天德加入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翌年參加中共永安縣委土改隊,被派到深山老林、土匪很多的豐田洋三百寮村工作。土改結束后,王天德留在上坪區公所當文書。

主要成就


195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任區委秘書。同年11月,提任副區長。1954年提任區長。同年冬,上坪發生山火,王天德率領群眾上山滅火,受到中共永安縣委的通令嘉獎。1955年12月,王天德升任永安縣副縣長,分管農、林、水方面的工作。1958年兼任上曹水庫工程總指揮。經過他和幹部、民工的艱苦勞動,這個蓄水58.9萬立方米、當時全縣最大的水庫終於如期建成,使坑邊、大湖兩鄉的1150畝易旱農田解除乾旱威脅。1958年秋,王天德調任永安縣委書記處書記兼小陶公社黨委第一書記。10月連城姑田發生火燒山,王天德率領幹部上山滅火,戰鬥3天3夜。1962年9月中共八屆十中全會後,上級認為包產到戶就是單幹,是走資本主義道路,1963年,在永安縣擴干會上,王天德為包產到戶問題作了檢查。改任副縣長后,儘力推廣農業新技術,大抓造林、種茶、種果。1964年4月,王天德升任永安縣長,被農民稱為“赤腳縣長”。 “文化大革命”中,王天德被誣為“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受到衝擊。1969年,王天德調任三明地區革命委員會生產指揮處副處長、農林水辦公室主任等職。1975年,王天德調任中共大田縣委書記。1978年5月,王天德因積勞成疾,無法在大田堅持繁重的工作,調任三明地區農業辦公室主任,1984年改任三明市人大常委。1988年退休,同年6月逝世,享年6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