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檢察院
南京市人民檢察院
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地處秦淮區,位於市中心繁華地段的秣陵路108號,郵政編碼210004,內設反貪局、偵查監督處、公訴處、瀆職侵權檢察處、監所檢察處、民事行政檢察處、控告申訴檢察處、職務犯罪預防處、檢察技術處、警務處、行政裝備處、法律政策研究室、辦公室、幹部處、宣傳處、教育處、監察處、老幹部處、機關黨委、基層辦、案管辦等20餘個局、處、室,下轄玄武、白下、秦淮、建鄴、鼓樓、下關、浦口、雨花台、棲霞、江寧、六合、溧水、高淳等13個區、縣院,全市檢察機關實有人數1476人,其中市院480人。
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前身系南京市人民檢察署,籌建於1950年6月,同年11月20日正式成立並對外辦公,內設3科1室,共12人,隸屬於最高人民檢察署華東分署。1954年南京市人民檢察署依照規定改名為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隸屬於江蘇省人民檢察院。
1955年5月,市院內部機構撤科改處,設4處1室,實有人數52人,下轄12個區(鎮)檢察機關。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后,檢察機關不斷受到衝擊,至1967年初機構基本癱瘓。此後南京市檢察工作中斷了12年之久。
1978年3月5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修正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恢復了檢察院的建制。同年12月15日,南京市人民檢察院重新組建對外辦公,內設辦公室和一、二、三處,行政編製43人。此後玄武、白下、秦淮、建鄴、鼓樓、下關、浦口、雨花台、棲霞、江寧、六合、溧水、高淳等13個區、縣檢察院相繼成立。
黨組書記、檢察長:黃利民
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潘科明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謝健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葛冰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楊繼棟
黨組成員、反貪污賄賂局局長:田雨
黨組成員、市紀委派駐第四紀檢組組長:吳昌森
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委員:王俊
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委員:薛薇
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張寧生
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