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人民政府

政府機關

海寧市人民政府是海寧市行政機關。

政府領導


海寧市人民政府市長:許紅蓮(女)
海寧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嚴加友、連永剛、沈勤麗(女)任博、徐洪華、王一鳴

主要職責


(一)督促檢查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市政府各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嘉興市委、市政府和海寧市委、市政府有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
(二)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府辦名義發布的公文。受理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市政府各部門請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受市政府委託或交辦,組織開展有關協調工作。
(三)根據市委、市政府工作重點和市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和參與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負責市政府領導批示的辦理、督辦工作。
(四)協助市政府黨組開展全市政府系統自身建設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各鎮(街道)之間的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政府系統績效管理工作。
(五)負責市政府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六)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政府實事工程的徵集篩選、督促落實。
(七)負責全市政務信息搜集、整理、報送,指導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
(八)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全市政務公開工作。
(九)組織、協調全市反走私和海防管理工作。
(十)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重大事故。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獲得榮譽


2021年12月,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浙江省“十三五”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成績突出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