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稅務高等專科學校學報
湖南稅務高等專科學校學報
湖南稅務高等專科學校學報是由湖南稅務高等專科學校;長沙稅務培訓中心主辦的期刊,主管單位:湖南省國家稅務局。
稅務研究
經濟縱橫
財務與審計思想研究
基礎學科研究
教育與教學
圖書館研究
主管單位:湖南省國家稅務局
主辦單位:湖南稅務高等專科學校;長沙稅務培訓中心
主編:方吉傑 李珍萍(執行)
ISSN:1008-4614
CN:43-1282/F
地址:長沙市雨花區洞井鋪
郵政編碼:410116
1、來稿要求論點明確、數據可靠、邏輯嚴密、文字精鍊,在文稿的首頁地腳處註明論文屬何項目、何基金(編號)資助,沒有的不註明。
2、論文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方面內容(100字左右),應具有獨立性與自含性,關鍵詞選擇貼近文義的規範性單詞或組合詞(3~5個)。
3、文稿篇幅(含圖表)一般不超過5000字,一個版面2500字內。文中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外文字元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應區別明顯。
4、文中的圖、表應有自明性。圖片不超過2幅,圖像要清晰,層次要分明。
5、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採用順序編碼制,請按文中出現的先後順序編號。所引文獻必須是作者直接閱讀參考過的、最主要的、公開出版文獻。未公開發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請採用腳註方式標明,參考文獻不少於3條。
6、來稿勿一稿多投。收到稿件之後,5個工作日內審稿,電子郵件回復作者。重點稿件將送同行專家審閱。如果10日內沒有收到擬用稿通知(特別需要者可寄送紙質錄用通知),則請與本部聯繫確認。
7、來稿文責自負。所有作者應對稿件內容和署名無異議,稿件內容不得抄襲或重複發表。對來稿有權作技術性和文字性修改,雜誌一個版面2500字,二個版面5000字左右。作者需要安排版面數,出刊日期,是否加急等情況,請在郵件投稿時作特別說明。
8、請作者自留備份稿,本部不退稿。
9、論文一經發表,贈送當期樣刊1-2冊,需快遞的聯繫本部。
10、請在文稿後面註明稿件聯繫人的姓名、工作單位、詳細聯繫地址、電話(包括手機)、郵編等信息,以便聯繫有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