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語言學習法

社團語言學習法

社團語言學習法(CommunityLanguageLearning)又稱諮詢法(Counseling Learning),產生於60年代初期的美國,是由古蘭(Charles Curran)創立的。

教學目標及特點


這種教學法主要的教學目標是外語口語。它的突出特點是以學生為中心,教服從學。教師是顧問,是輔助者,學生是“病人”。教師注意的中心是“病人”的需要。另一個突出特點是依靠學生的母語,逐漸由學生的母語過渡到外語。

學習方式和過程


這種教學法的學習方式和過程是這樣的:首先學生用母語建立相互信任的人際關係。學生坐成一個圓圈,教師在圈外。學生可以是零起點的外語學生。如果一個學生想對小組或某個學生說幾句話,他就用母語說,顧問就把他的話翻譯成外語,然後讓學生重複這句外語。接著,別的學生就用母語回答,顧問再翻譯,學生重複。這樣,會話就會繼續下去。如有可能,可以把會話錄下來,引導學生歸納出一些有關新語言的信息。如果學生願意,顧問可以給更多的指導,解釋一些語言規則。
在開始階段,“病人”中會出現迷惑不解、混淆的情況,但是在顧問的幫助下,會慢慢好起來,開始用外語說一個詞、一個短語,不用翻譯。這是“病人”由完全依賴顧問到獨立學習的第一個標誌。隨著“病人”對外語的逐漸熟悉,直接用外語交際就會發生,顧問的指導就會減少。數月之後,“病人”就會用外語進行流利的交際。從完全依賴顧問到完全獨立,其間分以下五個階段:
1.完全依賴顧問;
2.會說一些外語詞和短語;
3.逐漸獨立,但還有一些錯誤需要顧問糾正;
4.只需要顧問解釋一些成語、具有特殊意義的固定表達法和語法;
5.獨立、自由地交際。顧問雖出場,但保持沉默。
社團語言學習法的理論基礎是人本主義心理學和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