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寧區教育局
南寧市邕寧區政府部門
邕寧區教育局是2005年邕寧區人民政府成立的政府工作部門。
邕寧區現有公辦初中10所(城鎮2所、農村8所),城鎮小學3所,鄉鎮中心小學5所,村完小64所,村校點97個,城鎮特殊教育學校1所,保育院1所,教師進修學校1所。教職工人數為2406人,其中教師人數為2167人。
原邕寧縣於1950年1月設立教育科,1951年6月改為文教科,1956年10月7日文教科分設教育科、文化科,1958年6月16日教育科、衛生科合併為文教局,局下設科,1960年10月8日精簡機構撤銷文教局,把教育、文化、衛生科合併為文教衛生科,同時併入宣傳部,1961年6月17日劃歸邕寧縣人民委員會管理,1963年5月文教分設教育科、文化科,1968年4月17日撤銷。1970年3月屬政工組下設的教育小組,1972年5月14日撤銷教育小組成立邕寧縣教育局,直至2005年3月18日止,屬縣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能是:貫徹黨的教育工作方針、政策,制定實施本縣中小學教育、業餘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計劃,綜合、統計和調查研究全縣各類教育工作情況,培訓師資,進行教學管理和研究。
2005年3月18日因南寧市部分行政區劃調整,原邕寧縣撤銷,南寧市邕寧區成立,邕寧區人民政府於2005年7月21日成立邕寧區教育局(南寧市邕寧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寧市邕寧區教育局職能配置和人員編製方案的通知》邕府辦[2007]41號),屬行政機關性質,隸屬邕寧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根據上述職能調整,國家教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國教育事業的具體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組織、指導、協調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教育體制改革和辦學體制改革的實施。
(三)負責全國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會力量辦學),協調、指導、監督區、縣(國家)及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國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國中小學校長資格認定;參與制定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師範院校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的教育經費;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貸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規章和辦法;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國家確定的教育經費增長的原則,監測各區、縣(國家)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對全國教育基本建設和局屬教育事業單位經費及國有資產進行管理;指導全國教育系統內部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
(六)負責全國各類學校網點布局規劃調整工作,學校基建、校舍和校產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七)負責管理全國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我國家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劃。負責繼續教育、成人自學考試、掃除青壯年文盲。
(八)負責管理並協調、指導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具有大學以上學歷出國留學人員的審核;負責協調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
(九)負責國家教育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勞動工資、人事調配、編製管理及領導幹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導全國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文明建設。
(十)指導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十一)組織和指導全國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導教育理論研究、教育學會工作。
(十二)代政府管理國家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對下級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十三)負責全國教育系統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