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宿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三)管理質量監督工作。 (五)管理計量工作。 (四)宿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一)宣傳貫徹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辦理有關行政案件。
(二)管理和指導質量工作。組織制定質量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質量振興計劃》,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組織實施國家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戰略”;協調執行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有關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工作。
(三)管理質量監督工作。管理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地方監督與專業質量監督;負責對生產領域產品質量實施監控和強制檢驗;依法組織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組織實施產品免檢制度;管理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管理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的生產許可證發放,並對其產品質量實施監督、檢查;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管理質量仲裁檢驗工作;實施有關打假和專項整治工作。
(四)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並進行監督;依法查處標準化違法行為;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管理農業標準規範的制訂、修訂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負責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的監督管理。
(五)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貫徹國家計量制度,實施量值傳遞;依法查處計量違法行為;管理和監督計量標準;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規範和監督市場計量行為;規範社會公正計量服務機構;組織計量仲裁檢定。
(六)負責鍋爐、壓力容器、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依法查處其違法行為。
(七)負責質量技術監督宣傳、科技、教育、信息統計工作;負責縣質量技術監督機構編製、人事、財務、行政監察等工作。
(八)承辦省局、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一)辦公室 協調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和行政事務,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保衛、信息、信訪等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機關內部規章制度。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本系統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表彰獎勵、目標管理和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科級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三)政策法規宣傳科 宣傳貫徹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有關規章、辦法;負責行政執法的督查及有關行政執法案件審理;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法律諮詢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考核、發證;負責新聞發布和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工作。
(四)計劃財務科技科 編製和組織實施全市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基本建設、技術改造、裝備和信息統計工作;研究指導有關技術機構和社會中介組織的改革和發展;組織科研開發、推廣科研成果;負責系統內財務、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
(五)標準化科 組織實施標準並進行監督;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負責管理農業標準規範的制訂、修訂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負責組織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的監督管理。
(六)計量科 推行法定計量單位,貫徹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實施量值傳遞;管理和監督計量標準和標準物質;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規範市場計量行為;負責計量技術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服務機構和檢定人員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組織計量仲裁檢定;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計量管理、檢測體系。
(七)質量科(認證評審科)研究擬定質量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質量振興計劃》,指導全市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戰略”;總結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組織查處強制性產品認證違法行為;依法監督和管理認證、諮詢市場;監督檢查認證、認證諮詢和從事認證業務的培訓機構、檢驗機構;承辦市以下對社會出具公正數據的檢測機構的計量認證和審查認可的有關工作,並對其進行監督管理;協調執行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負責組織有關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負責鍋爐、壓力容器、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環節和進出口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其違法行為;對有關事故進行調查分析並提出處理意見;管理有關檢測機構;負責鍋爐、壓力容器、電梯等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資格考核工作。
(九)監督科(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管理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地方監督與專業監督;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的監督檢查制度;組織查處質量、計量、標準化等違法行為,受理有關的投訴、舉報;負責對市場上認證商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有關打假和專項整治的具體工作;組織對生產領域產品質量實施監控和強制檢驗並依法對其進行監督管理;管理質量仲裁檢驗工作;管理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的生產許可證發放,並對其產品質量實施監督、檢查;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
(十)紀檢監察室 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紀檢監察職能。
市局直屬事業單位:市局稽查支隊、市計量檢測檢定所、市鍋爐檢驗所、市產品質量檢驗所
代管:市纖維檢驗所、市質量協會
1、宿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分局(�橋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職責:負責開發區範圍內的質量、計量、標準化的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
2、宿州市開發區分局
職責:負責開發區範圍內的質量、計量、標準化的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
(一)宿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支隊
職責:負責全市有較大影響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負責人:翟自武
(二)宿州市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
職責:負責全市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檢驗工作。
負責人:張立峰
(三)宿州市計量檢定測試所
職責:負責全市在用工作計量器具的檢定、校準工作。
負責人:呂東
(四)宿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職責:負責全市產品質量的監督檢驗和委託檢驗工作。
負責人:劉玉剛
(五)宿州市纖維檢驗所
職責:負責全市棉花、纖維製品的質量檢驗和行政執法檢查工作。
負責人:韓勇
宿州市質量協會
職責:團結全市廣大企業和質量工作者,通過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和促進質量技術進步,為廣大企業提供全方位的服務,以提高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和企業管理水平,增強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地發展。
負責人:馮慧
碭山縣、蕭縣、靈璧縣、泗縣質量技術監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