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理論研究

基礎理論研究

司法鑒定是指在中,由司法機關指派或當事人委託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對訴訟中的專門性事實問題做出斷定的一種活動。

內容提要


它具有法律性、科學性和主觀性三個基本特徵。人類認識能力的非至上性是司法鑒定的認識論基礎;多元價值的衝突與平衡是司法鑒定的價值論基礎;社會分工的精細是司法鑒定的社會學基礎;科學技術的發展是司法鑒定的自然科學基礎。司法鑒定既有保障案件真實發現的工具價值,又承載著實現公正和效率的程序價值。司法鑒定在延伸裁判者對專門事實的認識能力和補強其它證據的證明力上發揮著重要功能。司法鑒定的三個基本構成要素是:鑒定人、鑒定結論和鑒定程序,因此系統、科學、完善的司法鑒定製度應當圍繞這三個方面進行構建。

科學界定


對司法鑒定的概念作出準確界定,是研究與探討、改革與完善我國司法鑒定製度的首要問題。因為事物的定義不僅是事物內涵、外延的簡單描述,而且是事物價值、目標的本質揭示。只有明確司法鑒定的具體涵義,才能建立探討問題的平台,避免無謂的爭論,從而把精力集中到真正需要解決的問題上,以促進我國司法鑒定製度的發展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