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毀

斷毀

語出:《新唐書·刑法志》:“太宗 即位,詔 長孫無忌、房玄齡 等復定舊令,議絞刑之屬五十,皆免死而斷右趾。既而又哀其斷毀支體,謂侍臣曰:‘肉刑,前代除之久矣,今復斷人趾,吾不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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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斷毀
拼音:
解釋:1.截斷毀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