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工作時間
正常工作時間
正常工作時間,是指用人單位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所確定的工作時間。根據最新法律規定,我國的法定工作時間是指每月工作21.75天,每天工作7.5小時,每周工作37.5小時。
勞動合同法
勞社部發〔2008〕3號
上午:09:00上班工作;
下午:17:00下班離崗;
中午就餐在工作時間內,包括吃飯休息時間,共計8小時工作時間。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
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