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束彈
集束彈
集束彈是一種內含眾多大小不一“子彈”的母彈,母彈被投放或發射到目標附近后彈體打開,將子彈在更大區域散布,以達到更大的破壞面積和效果。據有關國際機構估計,自1965年以來,共有4億多枚集束炸彈被使用在不同國家,造成數萬平民傷亡。美國空軍曾經在海灣戰爭、科索沃戰爭、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中大量使用集束炸彈。因此,禁用集束炸彈國際協定於2008年在挪威首都奧斯陸簽署。該協定規定禁止使用、研發和生產集束彈。
集束彈構造圖
集束彈採用面積覆蓋技術,即把大量的小型殺傷彈、破甲炸彈、燃燒炸彈等裝在一起投放,可使小型炸彈得到合理的運載,將子彈按著目標毀傷概率的最大期望值,一次或逐次投放到預定的面積上。
集束彈投彈后根據定距引信所控制的工作時間,它們可在空中預定高度散開或拋齣子彈,當子彈撞擊目標時擊發引爆,形成一定的散布面積,殺傷敵方有生力量和破壞各種技術兵器。使用子母彈箱和集束彈架,使子彈運輸更合理,大大提高了轟炸效率。
集束彈設計草圖
當子彈藥被正確投送但沒有爆炸的時候,它就成為了未爆炸彈藥(unexplodedordnanceUXO)。根據子彈藥的不同,一種自毀機制可以使未爆炸彈藥子彈藥在數秒或數分鐘之後安全。一些早期的設計沒有自毀功能,這就造成在戰場存在未爆炸彈藥的危險。未爆炸彈藥可能具有殺傷力,也可能不具有殺傷力。
儘管任何未爆炸彈藥都是我們不想要的,不具有殺傷力的未爆炸彈藥的危險要小一些。具有殺傷力的未爆炸彈藥可能有也可能沒有危險,這主要取決於其設計。如果具有殺傷力的未爆炸彈藥擁有儲存能量的裝置,例如沒有被釋放的彈簧或沒有放電的電池,如果移動或處理這些子彈藥的話將肯定存在危險。
集束彈的空投圖示
子戰鬥部的主要形式有三種,即小炸彈、手雷和地雷。子戰鬥部都裝填了炸藥或化學製劑,其功能多種多樣:攻擊人群、攻擊陣地、反坦克或多重目的。有一種典型的集束炸彈子戰鬥部是球狀的小炸彈,這種小炸彈主要用於攻擊部隊集結地。投擲發射器的引信爆炸后,如天女散花般把小炸彈散發開來,因此具有極大的殺傷力。同地雷一樣,如果沒有壓力觸及,小炸彈不會爆炸。
集束彈的功效到底如何?以美軍在科索沃地區投擲的BLU/97AB型集束炸彈為例,一架F-15可外掛兩枚。每枚各含210枚小炸彈。軍事專家說,這等於是在寬150米,長1000米的地區引爆420枚炸彈。
從實戰看,集束炸彈最有利於攻擊暴露的部隊、車隊、炮兵陣地和野戰工事。其金屬彈片可飛至150米外。在11米距離內,彈片可穿透6.4毫米裝甲,還可以使75米內的汽車癱瘓。
由於集束炸彈特殊的工作機理,其投擲精度很不精確,加上這些炸彈大多是非制導的常規炸彈,因此很容易引起無辜平民死傷。
此外,由於各種原因,一枚集束炸彈中常常有15-20%的小炸彈沒有爆炸,這些外表閃閃發亮的小炸彈往往會引起兒童的好奇心。在一些地區,爆炸傷害兒童的事件屢見不鮮,故國際紅十字會和一些人權組織要求禁止使用集束炸彈.
集束彈藥公約簽署的國家
2010年8月1日,《集束彈藥公約》生效,至2010年8月1日,該公約的簽署國達到108個,38個國家批准了公約。公約對非締約國沒有法律約束力,美國、中國、俄羅斯等擁有集束炸彈數量最多的國家迄今仍拒絕加入該條約。即便如此,國際援助組織說“這項公約在禁止集束炸彈方面邁出了重要的一步”。他們認為集束炸彈給平民造成“巨大傷害”。國際紅十字會法律顧問馬雷斯卡星期六告訴美國之音記者:“集束炸彈可以在衝突結束後幾十年仍在傷害平民,對平民的傷害促使國際社會下決心制定這一禁止公約。”
反對使用集束炸彈的人士和國際組織認為,這是十年來最重要的裁軍和人道主義條約,儘管中國、美國、俄羅斯等國家沒有簽署公約,但公約的生效能對擁有集束炸彈卻沒有簽署公約的國家施加壓力。
蝴蝶炸彈構造圖
集束彈是越南戰爭時期的武器,美軍曾在越南、柬埔寨和寮國使用過。這種炸彈還曾用於海灣戰爭和科索沃戰爭。集束炸彈是一種內裝許多小炸彈或子炸彈的霰彈筒,這些子炸彈可以碎裂成有時多達數千的碎片。重1000磅的CBU-87/B型集束炸彈是美軍有代表性的一種,它攜帶202個子炸彈,每個子炸彈可以碎裂成300個金屬碎片。多國部隊在海灣戰爭和科索沃戰爭中都曾使用集束炸彈,攻擊大面積目標。集束炸彈是1999年《海牙公約》中明文禁止使用的“極度殘酷”的武器。集束炸彈存在的問題是:由於一系列原因,它們往往無法正常發揮功能,例如作戰前的搬運、儲藏和投放時的操作不當,以及由於投放到較鬆軟的地面,集束炸彈就無法正常引爆,許多子炸彈可能不會爆炸。子炸彈要經撞擊,觸動引爆裝置才能爆炸及地面情況的多種多樣,致使約有10%的子炸彈不會立即爆炸,再遭觸動才會爆炸,其殺傷力與一顆反步兵地雷相似。未爆炸的集束炸彈會造成嚴重的後果。1991年海灣戰爭中就有數萬個子炸彈沒有爆炸,在戰爭結束后的幾個月時間裡,伊拉克和科威特時常發生因子炸彈爆炸造成人員傷亡。美國政府自己對“沙漠風暴”行動所做的評估報告也表明,包括集束炸彈在內的一些非制導炸彈常常會無法擊中目標,並造成連帶破壞。有大量的集束炸彈插到地下,有的深達半米,給清除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麻煩。北約軍隊在科索沃共投放了1392枚集束炸彈,北約認為,有8%—12%的炸彈沒有爆炸,而且地面上還留有34744個沒有爆炸的小型子炸彈。
日本政府2010年10月12日公布一份文件說,日本自衛隊擁有超過1.4萬枚集束彈。
日本共同社援引文件內容報道,陸上自衛隊擁有12263枚集束彈,其餘1748枚為航空自衛隊所有。
根據2011年8月1日生效的《禁用集束炸彈公約》規定,締約國必須停止使用、生產、轉讓和儲存集束炸彈,在8年內銷毀庫存集束彈。
日本同意遵守《禁用集束炸彈公約》。日本政府說,將在研究銷毀方式和花費后決定如何銷毀庫存集束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