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粟

詞語

入粟,是漢語詞語,意思是納粟於官府,用以買官或贖罪。出自於《史記·平準書》。

引證解釋


(1).謂納粟於官府,用以買官或贖罪。《史記·平準書》:“弘羊又請令吏得入粟補官及罪人贖罪。”《漢書·萬石君傳》:“今君上書言倉庫城郭不充實,民多貧,盜賊眾,請入粟為庶人。”顏師古注引服虔曰:“慶自以為居相位不能理,請入粟贖己罪,退為庶人。”《元史·選舉志二》:“凡先嘗入粟遙授虛名者,今再入粟,則依驗糧數,照依資品,今實授茶鹽流官。”
(2).指交納一定數額的金錢捐取功名。《警世通言·鈍秀才一朝交泰》:“王安道:‘小姐守志至今,誓不改適。因家相公近故,小姐親到京中來訪相公,要與相公入粟北雍,請相公早辦行期。’”清戴名世《汪河發墓誌銘》:“粵東人姚子庄石埭縣令,聞河發名,召至署中,欲為河發入粟為太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