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信平
貴州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
傅信平,男,漢族,1964年2月出生,河南通許人,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學位,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二級大檢察官。
現任貴州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省委政法委委員。
1982.09—1986.09 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習;
1986.09—1988.07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刑事訴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
1988.07—1991.04 海南大學法學院教師、助教(其間:1990.10— 1991.04借調省林業局辦公室秘書科工作);
1991.04—1992.02 海南省林業局辦公室秘書科科長;
1992.02—1997.03 海南省審計廳綜合處主任科員;
1997.03—2000.05 海南省審計廳綜合處副處長;
2000.05—2000.11 海南省審計廳法制處副處長;
2000.11—2001.03 海南省審計廳法制處調研員;
2001.03—2004.02 海南省審計廳法制處處長;
2004.02—2005.06 海南省審計廳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處處長;
2005.06—2008.09 海南省財政廳副廳長(其間:2006.02—2006.12掛職任海南省瓊中縣委副書記;2006.03—2006.06國家行政學院司局級公務員任職培訓班學習);
2008.09—2012.08 海南省瓊中縣委書記;
2012.08—2016.08 海南省人大內務司法工委主任(其間:2014.09—2014.11中央黨校局級幹部進修班學習);
2016.08—2018.01 海南省政法委副秘書長、省綜治辦主任;
2018.01—2018.02 貴州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代理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省委政法委委員;
2018.02— 貴州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省委政法委委員。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批准任命傅信平為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建議修改刑法"醉駕"條款”
2021年3月,傅信平建議修改刑法“醉駕”條款。他建議適時修改刑法‘醉駕’條款,將刑法第133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原文‘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修改為‘醉酒駕駛機動車,情節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