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載重量
船舶載重量
船舶載重量,通常是指船舶在夏季滿載吃水時允許裝載可變載荷的最大值。包括載貨量、人員及其行李、糧食、淡水、燃料、潤滑油、鍋爐水、供應品等的重量,但不包括固定壓載、備件和管系中的液體、給水及鍋爐和冷凝器中的水以及液艙中不能排出的殘液,這些都計入空船重量中。因此,載重量實際上是船舶夏季滿載排水量與空船重量的差值。
目錄
組成
船舶容許載運的最大重量,其中包括貨物、燃料、滑油、淡水、食物、船員和旅客及其行李的重量。計算單位為噸。載重量反映出船舶的裝載能力。載重量中貨物、旅客及其行李的重量稱為凈載重量,反映出船舶的運輸能力,是船舶載運貨物和旅客的最大營業載重量。
貨船的凈載重量即是載貨量。客貨船的凈載重量則是貨物加上旅客及其行李的重量。載貨量是貨船和客貨船的重要設計指標。貨船的載貨量通常是船舶總重的40~60%;客貨船的載貨量通常是船舶總重的30~40%。對客貨船來說,除載貨量外,還要滿足載運旅客人數即載客量這一重要設計指標。
船舶滿載時的總重量為船本身的重量與船舶載重量之和,等於滿載排水量。船本身重量等於空船自由浮於靜水面時所排開水的重量,即空船排水量。滿載排水量減去空船排水量等於船舶載重量。
載重量和滿載排水量的比值稱為載重量係數,其大小同船舶的類型、尺度、結構、主機類型、航速等有關。載重量係數是評價船舶設計技術先進程度的重要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