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後果

法律後果

法律後果,是指法律規範所規定的人們的行為在法律上可能引起的結果。法律規範的一個組成部分。包括肯定式的法律後果和否定式的法律後果。前者表現為法律上的權利或獎勵,即法律承認這種行為合法、有效並加以保護,如有權要求有關部門或人員保護自己參加選舉活動;後者表現為法律上的責任或制裁,即從法律上不予承認、加以撤銷或制裁,如應賠償損失或被判處某種刑罰。

基本介紹


法律後果一般是指法律對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賦予某種結果。它大體上可以分為肯定性法律後果和否定性法律後果兩大類。法律規則不等於法律條文。法律條文是法律規則的裁體,但是並不總是一個包含著一個規則,有時候一個條文包含著幾個規則,有時候幾個條文結合在起才能夠產生一個完整的規則。在法律中,規則是數量最多的構成要索,是法律的主體。法律規則可以為人們的行為是供用他的標準,便於人們依法辦事它們使法律具有可操作性,為國家權力的行使提供了標準和制約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