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設計師
程序設計師
程序員分為程序設計人員和程序編碼員,前者是對功能進行設計,後者是對功能進行實現。程序設計師同時他也是客戶代表,他需要對客戶的需求進行分析,客戶需要有那些功能的軟體;程序設計師也是“首席體驗官”,因為他要對設計並製作出來的軟體進行反覆模擬使用,好讓程序編碼員修改,以達到人性化的目的。
程序設計師就是針對客戶的需要,對程序進行功能和個性化設計的設計人員。以編寫電腦程序做為職業的人,英文為“computer programmer”。程序設計員對創意、體驗要求非常高,而對敲代碼的邏輯思維能力要求不是很高,是一個偏重吃青春飯的職業啊,只要你喜歡軟體這個行業,只要你有創意頭腦每個人都可以從事這個職業。
1.程序設計師的理解力非常強,可以很容易的理解你想要的是一個什麼樣的軟體。
2.每天都要嘗試使用好幾十款軟體。
3.程序設計師除了向項目經理彙報工作,就是往返於客戶與編碼員之間。
4.程序設計師偏向於傾聽者,你叫他聽你說話,他可以一天都聽你講話而不覺得厭煩,如果你叫他念念叨叨給你講一天,他才沒那個興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