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敏療法

脫敏療法

脫敏療法是特異性脫敏療法的簡稱,也稱減敏療法,屬於特異性免疫療法,是針對引起過敏性疾病(包括過敏性哮喘、藥物性哮喘、過敏性皮炎等)的過敏物質的一種治療方法。目的是減輕癥狀、縮短髮作時間及減少用藥量,是專門針對由IgE(免疫球蛋白E)介導的有特異性變應原誘發變態反應疾病的免疫療法。該療法最大缺點是療程過長(2~3年以上),使用不當時會發生過敏性休克的嚴重不良反應。脫敏療法是特異性脫敏療法的簡稱,也稱減敏療法,屬於特異性免疫療法,是針對引起過敏性疾病(包括過敏性哮喘、藥物性哮喘、過敏性皮炎等)的過敏物質的一種治療方法。目的是減輕癥狀、縮短髮作時間及減少用藥量,是專門針對由IgE(免疫球蛋白E)介導的有特異性變應原誘發變態反應疾病的免疫療法。該療法最大缺點是療程過長(2~3年以上),使用不當時會發生過敏性休克的嚴重不良反應。

方法


● 脫敏療法首先要確定過敏源,然後將過敏原製成不同濃度的製劑,反覆給相應過敏原皮膚試驗陽性的患者進行皮下注射,劑量由小到大,濃度由低到高,逐漸誘導患者耐受該過敏原而不產生過敏反應。

適應證


● 1.患者癥狀是由單一或少數過敏原引起。
● 2.患者癥狀與接觸過敏原關係密切,而且無法避免接觸過敏原。
● 3.過敏性鼻炎的患者在致敏原高峰季節出現下呼吸道癥狀。
● 4.癥狀持續時間延長或提前出現的季節性花粉症的患者。
● 5.藥物治療引起副作用的患者。
● 6.應用合適的藥物治療(如吸入糖皮質激素或口服抗組胺葯)不能很好控制癥狀。
● 7.不願接受長期藥物治療的患者。

禁忌證


● 1.絕對禁忌證
● 嚴重的心血管系統疾病、免疫系統疾病、必須服用β受體阻滯劑、癌症、不能確定過敏原的患者以及缺乏依從性及嚴重心理障礙者。
● 2.相對禁忌證
● 5歲以下兒童及孕婦(妊娠期不應開始特異性免疫治療,但若妊娠前已接受治療且耐受良好則不必中斷治療),哮喘病情不穩定或急性發作期,中、重度持續性哮喘等。

不良反應


● 可能出現局部蕁麻疹、鼻炎、輕度哮喘、全身反應(如泛發性蕁麻疹、血管性水腫)等,嚴重時可能會出現過敏性休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