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文化廳

湖北省文化廳

湖北省文化廳是湖北省政府主管全省文化藝術工作的職能部門。

主要負責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文化藝術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省文化藝術工作的政策和規章並監督實施。內設有辦公室、藝術與科教處、社會文化處、文化市場處、機關黨委、監察室等部門。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文化藝術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省文化藝術工作的政策和規章並監督實施;研究擬定全省文化事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文化體制改革;研究擬定全省文化產業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國家及省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全省文學、藝術事業,研究、指導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植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動;管理全省社會文化事業,研究擬定全省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管理全省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擬定全省文化藝術教育和文化系統職工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文化藝術科技的研究、應用和開發,推廣文化藝術科技成果;管理省文物事業管理局;歸口管理全省文化市場,擬定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和管理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管理全省對外文化交流聯絡工作,制訂對外文化交流規劃,指導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省廳介紹


省文化廳是省政府主管全省文化藝術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工作職責:
(一)擬訂文化藝術工作的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文件。
(二)擬訂全省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省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參與組織全省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四)推進全省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指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規劃、指導省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五)擬訂全省文化藝術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
(六)擬訂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七)指導、管理全省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八)擬訂全省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包括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行業監管。
(九)負責全省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批工作,負責對全省網吧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
(十)擬訂全省動漫、網路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網路遊戲產業發展。
(十一)指導全省文化系統文化藝術教育工作和文化人才的培養,擬訂文化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建設。
(十二)指導、管理全省對外文化交流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十三)指導全省文物事業,管理省文物局。
(十四)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人事處、財務處、藝術與科教處、文化市場處(掛“湖北省文化市場稽查總隊”的牌子)、文化產業處、公共文化處、外聯處、非遺處、機關黨委、監察室、離退休幹部處。

領導班子


廳長、黨組書記
孫祥兵紀檢監察組長、黨組成員
嚴榮利 副廳長、黨組成員
李耀華 副廳長、黨組成員
段天玲 副廳長、黨組成員
陶宏家 副廳長、黨組成員
黎朝斌 黨組成員、文物局局長
徐尚文 二級巡視員
胡學民 二級巡視員
司晴川 二級巡視員
趙令珍 二級巡視員

直屬單位


湖北省文物局
湖北省美術院
湖北藝術職業學院
湖北省京劇院
湖北省藝術研究所
湖北美術館
湖北省群眾藝術館
湖北省圖書館
湖北省博物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辛亥革命武昌起義紀念館
湖北省文物總店
湖北省三峽工程庫區文物管理中心
湖北省文化廳古民居搶救保護中心
湖北省文化廳大型活動策劃製作中心

信息公開指南


湖北省文化廳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做好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廳編製了《湖北省文化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湖北省文化廳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湖北省文化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湖北省文化廳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廳辦公室承擔。
辦公地址:武漢市武昌區東湖路167號
二、信息內容分類
湖北省文化廳政府公開信息劃分為三大類:
(一)機構職能:
機構概況
領導介紹
內設機構和職責
(二)文化政策法規:
法律
行政法規
部門規章
規範性文件
(三)文化業務:
文化行政許可項目
文化行政執法項目
重大文化項目
重大文化活動
重大文化評獎
重大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文化行業標準
文化展會
三、信息公開方式
湖北省文化廳政府信息分為主動公開信息和依申請公開信息兩部分,主動公開為主,依申請公開為有效補充。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湖北省文化廳網站、《湖北文化》、《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新聞採訪、向新聞媒體供稿、召開專題會議、印發相關資料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
四、信息公開時限
屬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生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屬於依申請公開的信息,在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如確需延長回復期限,經與申請人商定后,延長期限最長一般不超過15個工作日。
五、信息獲取方式
(一)主動公開信息
對於主動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瀏覽文化廳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或通過文化廳政府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查找所需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信息
對於依申請公開信息,可在湖北省文化廳辦公室當場申請,也可在湖北省文化廳門戶網站下載《湖北省文化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複製有效)並填寫后,送達湖北省文化廳辦公室,廳辦公室將依據申請內容,轉相關處室處理。
六、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
湖北省文化廳自2008年8月2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的申請,受理機構為湖北省文化廳辦公室,辦公時間為8:00-12:00,14:30-17:00(節假日除外)。
通訊地址:武漢市武昌區東湖路167號 湖北省文化廳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