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農村商業銀行
全國省級農村信用聯社改革試點單位
寧夏黃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8年12月22日,總部設在寧夏回族自治區首府銀川市,是在原寧夏自治區聯社和銀川市聯社金融業務合併的基礎上,吸收國內若干家法人單位和自然人,共同發起設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是全國首家由省級農村信用聯社整體改制而成的銀行,也是中國銀監會確定的全國省級農村信用聯社改革試點單位。
寧夏黃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黃河農村商業銀行”)由寧夏農村信用聯社改制而成。2008年12月22日,在銀川正式開業。她是全國首家由省級農村信用聯社整體改制而成的銀行,是寧夏地區規模最大的商業性地方金融機構。
寧夏農村信用聯社擁有資產342億元,下轄22家縣(市)聯社,營業網點380家。
成立以來,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支持下,在社會各界的關心下,黃河農村商業銀行始終堅持"服務三農,服務地方經濟,服務城鄉居民"的市場定位,以支持地方經濟為己任,以把我行辦成一家"功能齊全、效益良好、運營安全、服務優質、綜合競爭力強"的地方現代化"好銀行"為奮鬥目標,不斷奮發進取、創新經營機制,轉變經營理念,積極服務地方經濟發展。
黃河農村商業銀行內設職能部門20個,分支機構49家,網點遍布銀川城鄉,是銀川市輻射範圍最廣的地方性金融機構。我行堅持以客戶為中心,依託支行網點充分保證客戶選擇權,通過落實內控制度,優化人力資源,推行全員績效考核,實現了科學管理、和諧發展。截至2008年底,全行員工759人,其中大學以上學歷人員佔比39.5%,具有中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佔比17.4%,高素質、高學歷、專業化的員工隊伍為我行發展奠定了人才基礎。
成立后的黃河農村商業銀行,將與其他投資者通過入股,使原來19家縣市聯社逐步改製為具有法人資格的縣市農村股份制銀行。改制后的黃河農村商業銀行與19家縣市聯社共同構成寧夏農村金融合作機構,我行通過控股管理19家縣市聯社, 312個營業網點,業務經營覆蓋寧夏全境。以傳統存、貸款業務為基礎,根據客戶需求和業務發展,加快信貸業務、中間業務、理財業務的產品創新,推出了金喜鵲理財產品、96555電話銀行等業務,綠色信用貸款證、股東授信貸款、黃河金授信卡和個人一本通通知存款等特色產品,深受客戶喜愛和認同。通過加入全國銀行現代支付系統,建設先進的綜合業務網路系統,已經為19家縣市聯社和吉林陽光村鎮銀行、平羅沙湖村鎮銀行在內的業務運營提供了可靠的技術支持和保障。截至2008年末,寧夏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存、貸款餘額分別達到216.96億元和204.73億元,均居全區金融機構第三位;實現經營利潤10.2億元,實現凈利潤5.2億元,經營效益持續提升。
在國際金融危機的不利條件下,寧夏黃河農村商業銀行及全區農村信用聯社化危為機、逆勢而上。至2010年2月末,全系統各項存款餘額達到300億元。其中儲蓄存款230.79億元,存量位列全區金融機構之首。
成立以來,通過不斷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快經營機制轉換,強化基礎管理,大力拓展市場,提高資產質量,各項業務得到了較快發展。截至2008年末,全行資產總額86.7億元,各項存款46.2億元,各項貸款餘額50.9億元,實現經營利潤2.3億元,各項經營指標較成立前有了較大提高。
回眸昨日,感慨萬千,放眼未來,信心滿懷。作為全國省級聯社改革試點單位,今後,黃河農村商業銀行將按照“資本充足、治理完善、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優良、效益良好”的標準,勵精圖治,奮發進取,開拓創新,努力把我行建設成為“好銀行”,實現科學高效的可持續發展。
一、2006年1月18日,自治區黨委書記陳建國主持召開九屆黨委2006年第4次常委會議,首次提出在鞏固寧夏農村信用社現有改革成果的基礎上,組建寧夏黃河農村合作銀行的思路。
二、2006年8月19日,陳建國書記主持召開九屆黨委第26次常委會議,研究自治區政府黨組《關於審定寧夏黃河農村合作銀行組建方案的請示》,要求抓緊做好組建寧夏黃河農村合作銀行的各項工作。
三、2007年1月31日,陳建國書記主持召開2007年第4次常委會議,進一步明確了寧夏農村信用社的發展方向,要求按照組建新銀行的標準,建立具有寧夏特色的農村金融新體制和新機制。
四、2007年2月1日,自治區黨委、政府召開全區金融工作會議,制定出台了《關於加快金融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就寧夏地方金融改革和發展做出重要部署,明確提出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組建“寧夏黃河農村合作銀行”。
五、2007年9月21日,陳建國書記、王正偉主席帶領自治區金融辦等有關部門負責人一行,赴北京與中國銀監會就組建寧夏黃河農村合作銀行事宜進行商談。
六、2007年10月29日,中國銀監會合作部就寧夏農村信用社改革方案與自治區金融辦、寧夏銀監局、自治區農村信用聯社交換了意見,下發了會議紀要,原則同意在寧夏進行省級聯社改革試點。
七、2007年ll月15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向國務院上報了《關於懇請支持寧夏地方金融機構改革的請示》,懇請國務院協調有關部門,批准同意寧夏黃河農村合作銀行組建方案。
八、2007年11月19日,自治區人民政府成立了由自治區黨委常委、常務副主席齊同生任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寧夏黃河農村合作銀行組建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金融辦,具體負責寧夏黃河農村合作銀行的組建工作。
九、2008年1月29日,組建寧夏黃河農村合作銀行方案徵得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的原則同意。中國銀監會向國務院上報了《關於支持寧夏地方金融機構改革意見的報告》,遂將名稱改為寧夏黃河農村商業銀行,簡稱黃河農村商業銀行。
十、2008年3月7日,寧夏黃河農村商業銀行組建方案報經國務院溫家寶總理簽批同意,寧夏被列為全國第一家農信社整體改革省區。
十一、2008年3月18日,自治區金融辦面向全國公開招標會計師事務所,中標的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對自治區農村信用聯社及20家縣市聯社全面展開清產核資。
十二、2008年12月8日,中國銀監會正式批複黃河銀行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