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象論

表象論

表象論,認為世間一切物質包括意識的本質都是一種表象,沒有絕對的本質,只有相對的認識。

基本介紹


認為世間一切物質包括意識的本質都是一種表象,沒有絕對的本質,只有相對的認識。宇宙擁有多種表現形式,現有的只是它以此種存在的形式而存在的一種表象。人的意識受存在表象所映射,反映出的對於世界認識的一種表現形式。由表象論得知,世界本質不可知,只能無窮接近,而且接近的只是這種表象中的本質,在非認識範圍的表象中依舊不能獲取其具體表現形式。
表象主要區分為存在表象和意識表象。人認識世界便是通過當前存在表象中帶有意識色彩的內在邏輯(典型邏輯)去推理認識世界。內在邏輯是存在表象內涵的某種邏輯關係,不受人的意識影響改變。所以無論人們怎麼去認識世界使用的方法始終是帶有意識主觀性(天賦表象)去推理的,不可能將本質真相與認識划等號,而只能無窮接近。
由此推導出一種本源認識的方法,用”相對“真實的現有體系推導一切並形成一種首位相接的循環圈,猶如兩條大蛇互相咬住尾巴,否定絕對本質的存在,否定神論與原點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