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力調查

2005年正式組織實施的調查

勞動力調查於1996年開始試調查,2005年起正式組織實施,調查對象為16歲及以上的常住人口

調查範圍


其調查範圍為中國境內的城鎮和鄉村,調查樣本量約為15萬戶,調查人數約為46萬人,樣本分佈於全國城鄉1357個市(縣、區)和3359個居委會(村委會)。

調查頻次


目前的調查頻率為每年一次。

調查方法


每年9月對統計範圍內的調查對象採用抽樣調查的方式搜集數據。抽樣的具體過程如下:
第一步,國家統計局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則分配省級單位樣本,各省級調查的樣本量約為4000-6000戶,1.2-1.8萬人。
第二步,國家統計局根據鄉級單位名錄抽取鄉鎮(街道)。
第三步,鄉鎮(街道)抽取之後,各省級統計局搜集村級單位信息並報國家統計局。
第四步,國家統計局根據村級單位信息進行分層后,抽取村級單位。
第五步,基層統計機構對抽取的村級單位按照地域封閉且全覆蓋原則劃分調查小區,每個調查小區約30戶。
第六步,國家統計局再從各省(區、市)上報的調查小區名錄中抽取調查小區作為勞動力調查的最終抽樣單位,抽中小區內的所有住戶全都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