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笑東
曾任河南省安陽市委書記
張笑東,男,漢族,1963年9月生,河南虞城縣人。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河南省安陽市委書記。
2013年4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河南省紀委立案調查。
2014年12月5日被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1983年7月至1985年10月,任商丘市政府辦公室秘書;
1985年10月至1991年9月,在商丘團地委工作,歷任宣傳部副部長、部長、辦公室主任;
![張笑東](https://i1.twwiki.net/cover/w200/m1/1/m11e71b204e42e46a3784c8b7cd24e7c2.jpg)
張笑東
1997年3月至1997年9月,任商丘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1997年9月至1998年2月,任商丘市睢陽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2年10月至2003年11月,任中共安陽市委常委、秘書長;
2003年11月至2008年3月,任中共安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08年3月至2008年4月,任中共安陽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8年4月至2012年4月,任中共安陽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任中共安陽市委書記。
2013年4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河南省紀委立案調查。
2014年8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微博消息,河南省安陽市委原書記張笑東(正廳級)涉嫌受賄犯罪一案,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經依法指定管轄,交河南省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2014年8月15日已由河南省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河南省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4年12月5日上午,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安陽市原市委書記張笑東受賄案作出宣判,依法判決張笑東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所退贓款2123萬元人民幣、1萬美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查明,2003年4月至2013年,被告人張笑東在擔任中共安陽市委常委、秘書長,安陽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市長,中共安陽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建設、企業發展、職務調整、安排工作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賈佩波等36人現金共計2123萬元人民幣、1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