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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法家、京劇琴師
- 前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黨組原書記、副主任
- 山西省長治市原政協主席
王雲亭
前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黨組原書記、副主任
王雲亭,男,漢族,1965年11月出生,河南項城人,研究生學歷,醫學博士學位。曾任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黨組書記、副主任,第九屆西藏自治區黨委委員。
1987年8月參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0年7月29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1年4月依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1991年9月至1993年9月同濟醫科大學骨外科專業碩士研究生。
1993年9月至1996年8月同濟大學骨外科專業博士研究生。
曾任西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西藏自治區人民醫院黨委書記、院長。
1987年8月至1991年9月河南省項城縣第一人民醫院住院醫師。
1996年8月至1998年4月中日友好醫院骨科主治醫師。
1998年4月至2001年4月中日友好醫院急診科副主任。
2001年4月至2006年11月中日友好醫院科教部主任。
2006年11月至2016年4月中日友好醫院黨委常委、副院長。
2016年4月至2016年8月西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副書記、主任。
2016年8月至2016年10月西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副書記、主任,自治區人民醫院黨委書記、代院長。
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西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副書記、主任,自治區人民醫院黨委書記。
2017年4月至2018年11月西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副書記、主任,第九屆西藏自治區黨委委員。
2018年11月至2021年4月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書記、副主任,第九屆西藏自治區黨委委員。
任免信息
2017年11月6日至7日西藏自治區黨委九屆三次全會在拉薩舉行。會議決定遞補西藏自治區黨委候補委員王雲亭為區黨委委員。
2018年1月31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王雲亭為西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11月17日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正式掛牌。自治區副主席羅梅,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副部長李鳳學和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黨組書記、副主任王雲亭出席儀式並揭牌
涉嫌違紀
2020年7月29日,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書記、副主任王雲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問診警示
2020年8月1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消息,西藏自治區衛健委召開黨組(擴大)會議,通報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衛健委黨組書記、副主任王雲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決定,要求全區衛生健康系統以王雲亭案件為反面教材,舉一反三全面梳理、深入查找系統各項工作存在的問題。
依法雙開
2021年4月,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王雲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雲亭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背離初心使命,規矩意識和紀律意識淡薄,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搞權錢交易,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反議事規則決定幹部職務調整,不按要求報告個人去向,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銷售醫療設備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巨額賄賂。
王雲亭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黨的組織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報自治區黨委同意,並經中央紀委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由自治區紀委給予王雲亭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開庭審理
2021年4月21日,據清風北京消息,林芝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王雲亭受賄一案。林芝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王雲亭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林芝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6年至2019年,被告人王雲亭在擔任西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副書記、主任,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書記、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承攬項目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錢款人民幣2100餘萬元。
庭審中,法庭主持雙方舉證、質證、認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意見。被告人王雲亭作最後陳述,並自願認罪認罰。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政機關領導及各界群眾130餘人旁聽了庭審。庭審結束后,本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