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職責
質量職責
質量職責是指對企業務部門和各級各類人員在質量管理活動中所承擔的任務、責任和許可權的具體規定。
只有明確質量職責才能真正做到質量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把所有的質量職能活動切實落實到每個部門和工作崗位。一旦發現質量問題,還可以查清責任,總結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從而更好地保證和提高產品質量。
一般說來,質量職能和質量職責既有區別又有聯繫,質量職能是針對過程式控制制需要而提出來的質量活動屬性與功能,是質量形成客觀規律的反應,具有科學性和相對穩定性;而質量職責則是為了實現質量職能,對部門、崗位與個人提出的具體質量工作分工,其任務通過責、權、利予以落實。因而具有人為的規定性。可以認為,質量職能是制定質量職責的依據,質量職責是落實質量職能的方式或手段。
根據質量職能概念,在產品質量產生、形成和實現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均分佈在企業的各個主要職能部門,質量管理所要解決的基本問題,就是要對分散在企業各部門的質量職能活動進行有效的計劃、組織、協調、檢查和監督,從而保證和提高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