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春橋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

張春橋(1917年2月1日-2005年4月21日),男,漢族,山東菏澤巨野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常委兼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主任、南京軍區政委、上海市革命委員會主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一書記。他是四人幫成員、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主要策劃者之一。1976年10月被中共中央隔離審查,並被撤銷其在上海市的黨內外一切職務。

1977年7月中共第十屆三中全會通過決議,永遠開除其黨籍,次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的公開審判,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1983年1月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97年12月減為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10年。1998年1月保外就醫。2005年4月21日因患癌症去世。

生平年表


1931年至1934年在濟南正誼中學讀書。
1933年春參與發起成立華蒂社,成為國民黨復興社的外圍組織。
1935年5月到上海,從事文化寫作。其間曾同國民黨中統特務有過聯繫。
1937年9月返回濟南,參加抗日救亡活動。
1938年到達延安。同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長期隱瞞個人加入反動組織的歷史。此後從事革命的宣傳文化工作。曾在晉察冀解放區先後擔任《晉察冀日報》和《石門日報》主編。
1949年隨軍南下。新中國成立后,歷任上海《解放日報》副總編輯、社長兼總編輯,中共上海市委常務委員、宣傳部部長、上海市委書記處候補書記等職。
1958年發表《破除資產階級法權思想》一文,宣傳“左”傾思想。
1965年任中共上海市委書記處書記,分管宣傳文化工作。
從1966年“文化大革命”發動時起,任中共中央文化革命領導小組副組長。
1967年初夥同姚文元、王洪文製造上海“一月風暴”,在全國颳起奪權風。此後任上海市革命委員會主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一書記兼南京軍區第一政治委員、中共中央軍委常務委員等職。
1975年1月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主任。被選為中共九、十屆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十屆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他夥同江青等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瘋狂地進行奪取黨和國家領導權的活動,煽動打倒大批黨和國家領導人,挑動武鬥,殘酷迫害老幹部,製造一系列冤假錯案,是江青反革命集團的主犯,對國家和人民造成極其嚴重的危害。
1976年10月,被中共中央隔離審查。
1977年7月經中共十屆三中全會決定,被永遠開除黨籍,並被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
1981年1月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983年1月被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原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不變。
1997年12月減為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10年。
1998年1月保外就醫。
2005年4月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