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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衛星
湖南省郴州市宜章縣委原副書記
張衛星,男,漢族,1970年9月出生,湖南郴州人,中共黨員。曾任宜章縣委副書記。
2016年12月23日,被開除黨籍公職。
1992年07月至1995年04月,先後任安仁縣二中教師、小康辦幹部;
1995年04月至1997年01月,歷任安仁縣委辦綜合信息組幹事、政研室副科級研究員;
1997年01月至2002年09月,歷任北湖區委組織部副科級組織員、桂東縣縣長助理、副縣長;
2002年09月至2015年12月,歷任汝城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蘇仙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市委組織部副處級紀檢員、正處級組織員;
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宜章縣委副書記。
2016年11月2日,據湖南省紀委消息:宜章縣委副書記張衛星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016年12月23日,經查,張衛星在任汝城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蘇仙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市委組織部副處級紀檢員、正處級組織員,宜章縣委副書記期間,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違反廉潔紀律,從事營利活動,收受紅包禮金;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貸款、幹部提拔任用、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共同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借他人從中獲利,涉嫌轉貸牟利犯罪。
張衛星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張衛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