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國以信息科技為主的有限公司
廣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6年08月10日,註冊地位於廣州市番禺區鍾村街(漢溪商業中心)澤溪街13號1401,法定代表人為董榮傑。
2020年10月,入選廣東省發布的全國首批“網路視聽產業試點機構”名單,並獲得廣東省廣播電視局授牌。
音樂輔導服務;數字動漫製作;商品批發貿易(許可審批類商品除外);文化娛樂經紀人;小飾物、小禮品零售;票務服務;影視經紀代理服務;遊戲軟體設計製作;信息電子技術服務;網路技術的研究、開發;包裝服務;美術輔導服務;數據處理和存儲服務;動漫及衍生產品設計服務;群眾參與的文藝類演出、比賽等公益性文化活動的策劃;舞台表演安全保護服務;舞台表演道具服務;科技信息諮詢服務;新聞業;圖書數據處理技術開發;信息技術諮詢服務;動漫(動畫)經紀代理服務;軟體開發;電力電子技術服務;計算機批發;計算機零配件批發;計算機零售;計算機零配件零售;廣告業;企業管理諮詢服務;會議及展覽服務;電子產品零售;玩具零售;工藝美術品零售(象牙及其製品除外);圖書出版;圖書批發;圖書、報刊零售;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具體經營範圍以《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為準);電影和影視節目製作;電影和影視節目發行;國內廣播節目播出服務;國外廣播節目播出服務;付費廣播節目播出服務;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業務;錄音製作;網路音樂服務;演出經紀代理服務;網上動漫服務;網上新聞服務;營業性文藝表演;電子出版物出版;網際網路出版業;歌舞廳娛樂活動;網上視頻服務;音像製品出版;網路遊戲服務;網上讀物服務;期刊出版;網上圖片服務;網上電影服務;音像製品及電子出版物零售等。
2020年9月,廣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發生工商變更,變更項為股東、企業類型。其中,原股東廣州華多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廣州沁綠投資諮詢有限公司退出,新增股東為林芝騰訊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100%。同時,企業類型由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2020年9月21日,鬥魚在微博發布致歉聲明稱,對於此前在官方微博賬號與官方微信公眾號轉發了《直播界黑公關事件曝光:虎牙再陷泥潭被指攻擊鬥魚》、刊載《向黑公關SAYNO!》等失實文章,並向公眾傳播“虎牙公司是所謂黑公關”的虛假、誤導性信息。
聲明稱,上述虛假、誤導性內容在網路上公開傳播,直接侵害了廣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虎牙直播平台的商業信譽,產生了負面的影響。鬥魚的行為已被法院認定構成不正當競爭。
武漢鬥魚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向廣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虎牙直播平台鄭重道歉。
2020年12月14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表示,正在依法審查廣州虎牙科技有限公司與武漢鬥魚魚樂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合併等涉及協議控制架構的經營者集中申報案件。
2020年12月15日,廣州網際網路法院官方發布消息稱,近日審結一宗域名侵權糾紛案。案件原告廣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虎牙公司”)以域名解析服務商及域名持有人(系自然人)侵害網路域名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向廣州網際網路法院提起訴訟。最終,法院認定域名持有人劉某某構成侵權,域名解析服務商易某某公司對域名跳轉損害的擴大部分承擔連帶責任,判令被告劉某某將被訴域名huya.com.cn轉移給虎牙公司註冊使用。本判決為一審判決,各方均未上訴,案件已經生效。自此,域名之爭以虎牙公司勝訴塵埃落定。而域名解析服務商承擔域名侵權連帶責任也成為了廣東首例。
2021年3月29日,武漢鬥魚魚樂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與廣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肖旺相關商業賄賂不正當競爭糾紛已於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2021年7月,虎牙公司旗下海外直播平台Nimo TV在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對一名摩洛哥籍違約主播發起緊急仲裁程序,並獲得仲裁禁令。
2021年7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於禁止虎牙公司與鬥魚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合併案反壟斷審查決定的公告。
2021年8月3日,廣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與曾某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開:法院認為,案涉《虎牙主播獨家合作協議-經紀類》已經原告虎牙公司與被告曾某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合法成立,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曾某在未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或得到虎牙公司同意的情況下,停止了在虎牙平台的直播,在其他直播平台進行直播,該行為已構成違約。最終判決結果為,被告曾某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告廣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1679472元,並支付律師費50000元。
2021年8月,廣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與杜某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開,法院認為,被告構成違約。原告要求被告賠償9784573元違約金,數額過高,酌情確定違約金數額為60萬元。本案裁判結果為被告杜某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內向原告廣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60萬元及律師費5萬元等。
新華社北京7月10日電2021年1月4日,市場監管總局對騰訊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申報的虎牙公司(以下簡稱虎牙)與鬥魚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鬥魚)合併案,依法進行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
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反壟斷法,全面分析評估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及其對市場的控制力、市場集中度、集中對市場進入和技術進步的影響、集中對消費者和其他有關經營者的影響等因素,以及騰訊提出的附加限制性承諾方案的有效性。審查過程中,市場監管總局廣泛徵求有關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專家學者、同業競爭者及下遊客戶意見,並多次聽取騰訊陳述意見。
審查表明,本案相關市場為中國境內網路遊戲運營服務市場和遊戲直播市場。騰訊在上游網路遊戲運營服務市場份額超過40%,排名第一;虎牙和鬥魚在下游遊戲直播市場份額分別超過40%和30%,排名第一、第二,合計超過70%。目前,騰訊已具有對虎牙的單獨控制權和對鬥魚的共同控制權。如虎牙與鬥魚合併,將使騰訊單獨控制合併后實體,進一步強化騰訊在遊戲直播市場的支配地位,同時使騰訊有能力和動機在上下游市場實施閉環管理和雙向縱向封鎖,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不利於市場公平競爭、可能減損消費者利益,也不利於網路遊戲和遊戲直播市場規範健康持續發展。經評估,騰訊提出的附加限制性條件承諾方案不能有效解決前述競爭關注。
根據反壟斷法第二十八條和《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第三十五條規定,市場監管總局決定依法禁止此項經營者集中。
2019年8月29日,廣東省企業聯合會、廣東省企業家協會聯合公布2019廣東企業500強榜單,廣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排名第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