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盲

缺乏法律知識的成年人

法盲,取義同文盲,是缺乏法律知識或沒有法律意識的成年人。

法盲對自己承擔的法律角色缺乏了解和責任感,法律意識極其薄弱,不能以法律自覺約束自己行為的人。有些法盲還自以為是,干涉相關的法律工作和正常的法律活動,干擾法律工作人員和教育人員的正常生活工作等。

基本介紹


【詞語】:法盲
【注音】:fǎ máng
【釋義】:指缺乏法律知識或沒有法律意識的成年人。
由“文盲”一詞演化而來,沒有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缺乏對自己作為社會關係參加人所具有的權利和義務的基本了解。
造成法盲的原因有多種,如缺乏必要的教育,法律社會化的正常進程受阻,出於對法律的輕視、仇視或受到他人的影響而拒絕學習法律知識、破壞相關法律活動等。
法盲的大量存在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大障礙。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開展普及法律知識活動,是掃除法盲、提高公民法律素質的重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