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華

成都市邛崍市臨濟鎮瑞林村黨支部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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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邛崍市臨濟鎮瑞林村黨支部書記吳志華擅自同意更改扶貧項目、審核把關不到位問題。2016年12月,吳志華因在修建瑞林村十二組果園路(扶貧項目)過程中,未按規定程序擅自同意施工方變更項目設計,導致該項目未按工程量清單完成施工。且該項目在送審時,吳志華未對送審資料認真審核把關,將未實施的項目填報為已實施項目一併蓋章上報作為送審依據。2018年6月,吳志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