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利益

期限利益

期限利益是指當事人因期限的存在而享有的利益。就履行期限而言,債務人就期限的存在而享受的利益,即在期限到來前可以不履行債務;債務人就期限的存在而享受的利益。即在期限到來前可以不受領給付、可以就期限屆至前的期同享有利息等。

在許多情況下。履行期限利益由債務人享有,但也有一些履行期限利益由債權人或雙方共同享有。對於第一種情況,債權人不得隨時請求履行,但債務人可以拋棄其期限利益。在履行期限屆至前履行債務。對於第二種情況。債權人可以在期限展至前請求債務人理行,債務人不得拒絕,但債務人不得要求債權人於期前受領給付。對於第三種情況。債務人無權要求債權人於期前受領給付,債權人也不得要求債務人於期前履行。

基本介紹


期限利益指的是因延遲給付物或貨幣所取得的利益。
由於當今社會經濟飛速發展,資金或貨物可以作為投資的基礎,短期擁有大量資金做投資使用可以獲得較多的投資回報,所以,人們認為給付遲延的物或貨幣可以取得一定的利益,這就是期限利益。
所以,很多企業還錢的時候都是一拖再拖,為的就是期限利益的最大化。
在日本相關民法著述中,期限利益指在期限到來之前當事人享有的利益。(參見山本敬三:《民法講義》總則,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225頁。

適用


期限,一般推定為為債務人的利益而設定。(我國法缺少明文規定)

放棄


放棄的可能性:期限利益是可以放棄的。
對相對人的保護:期限利益的放棄不得損害相對人的利益。(需要注意的是,不得損害相對人的利益並不意味著需要賠償若不放棄期限利益相對人可得的全部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