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
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
1、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是本科學生個人或創新團隊,在導師的指導下,自主選題設計、獨立組織實施並進行信息分析處理和撰寫總結報等工作,以培養學生提出問題、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興趣和能力的項目。
2、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注重“研究過程”而非“研究成果”,其主要是以項目為載體,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激發學生的創新思維和創新意識,掌握思考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提高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
3、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嚴格遵循“強調興趣、突出重點、鼓勵創新、注重實效”的原則,按照“公開立項、自由申報、擇優資助、規範管理”的程序,重點資助思路新穎、目標明確、具有創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術路線可行、實施條件可靠的項目。
項目研究時間一般為1-3年
1、“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主要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級學生。申請者必須學業優秀、善於獨立思考、實踐動手能力強、對科學研究、科技活動或社會實踐有濃厚的興趣、具有一定的創新意識和研究探索精神,具備從事科學研究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申請者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團隊,每個團隊由3-5人組成。鼓勵學科交叉融合,鼓勵跨院系、跨專業,以團隊形式聯合申報。
2、申請的項目必須有一名副高以上職稱的指導教師。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自主選題、自主設計實施方案。項目研究時間一般為1-3年。通常研究課題主要源於:(1)與課程學習有機結合,從課程學習中引伸出的研究課題;(2)開放式、探索型和綜合性實驗教學中延伸出值得進一步深入研究的課題;(3)結合學校有關重大研究項目,可由學生獨立開展研究的課題;(4)由學生自主尋找與實際生活相關的課題。
3、項目評審。(1)由學院進行初審,出具審核、推薦意見后提交教務處。(2)由有關學科專業和相關職能部門專家組成的評審組,採取申報書評閱以及公開答辯等形式對各個項目進行評審,形成評審意見。(3)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結束后入選項目報領導小組及主管校長審批、發布,教務處登記備案。
1、“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實行主持人負責制。(1)制定研究計劃。項目主持人接到審批立項通知后,應認真填寫《“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合同書》,制訂科學合理、詳細周密的研究計劃和實施方案,保證項目的順利完成。(2)中期檢查。項目研究時間過半,項目負責人應提交《“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中期檢查報告》,內容包括:實驗任務完成情況,困難和問題,下一步研究計劃等,學校將組織中期檢查,並提出實驗與研究改進建議。(3)結題驗收。項目完成後,項目負責人應撰寫《“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結題驗收報告》,並附上研究記錄等相關材料和研究成果、實物等,由“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指導委員會成員對研究項目進行結題驗收。(4)項目變更。在研究工作中,涉及減少、變更研究內容、研究人員,提前或推遲結題等事項,項目負責人應提出書面報告,經學院審核,報學校批准。
2、指導教師負責審閱項目內容,全程指導學生進行創新性實驗,組織學生討論交流及審查學生的研究結果等。
3、“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管理辦公室負責對研究項目進行跟蹤,並組織學生進行成果的交流,將大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的總結報告、論文(設計)以及相關材料報教育部。
4、“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的管理屬於一般科研項目的管理,因此會涉及到項目周期(資助計劃、批次周期、批次約束)、項目學科化、申請者保護和反評議、過程監控等科研項目管理的通用問題。
1、“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設有專項經費,經費由教育部撥款、學校配套、教師科研經費或社會捐助等組成,資助經費額度每個項目不少於1萬元,經費由學校管理辦公室負責管理,嚴格遵守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2、申報項目被學校審批立項后,學校將劃撥50%的資助研究經費用於項目啟動實施,項目中期檢查通過後,再撥付餘下的50%經費。
3、資助經費由項目負責人在教師指導下自主使用,主要用於與課題研究相關的項目支出,如文獻資料的收集、查詢、列印或複印,實驗材料和試劑藥品的採集和購置,調查、走訪等必須的交通經費等。
1、學校將為項目的實施提供實驗場地、設備等方面支持,各類實驗教學中心、重點實驗室、研發中心等面向學生開放,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2、對通過結題驗收的項目負責人及參加者,學校頒髮結題證書。對階段性成果突出的項目,主要完成人可按照《南京農業大學關於獎勵學分的暫行規定》申請獎勵學分。
3、學校對於指導教師給予一定工作量補貼,補貼標準為15--20學時/項/年,項目結題驗收后一次性核定。對精心指導、認真負責、且成績突出的教師,學校將進行表彰獎勵。
(不同的學校可能視具體情況不同,但總體上都會有不少的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