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史學
城市史學
城市史學研究始於20世紀30年代。1933年,美國歷史學家施萊辛格出版了《城市史的興起》一書,論述了19世紀後半期美國城市的嵋起和發展,標誌著這門學科的誕生,城市史學受到人們的重視。美、英相繼出現了一批以個別城市為對象研究城市史的代表人物及其著作。
美國學者格林的《華盛頓:鄉村和首都》獲普利策獎,以及美國經濟史學家發表埃里克·E·蘭帕德的《美國歷史學家和城市化研究》(1960年代)的論文發表,則意味著城市史學已得到學術界的公認。
40年代至50年代,城市史學曾一度沉寂,進入60年代,城市史學重新崛起,獲得了較大發展。60年代至70年代,各國先後創辦了自己的城市歷史學研究刊物,1966年和1980年,英國還舉辦了兩次國際城市史學術討論會。在歐美主要國家,城市歷史學被列入大學課程。60年代末美國又出現了“新城市史”學派,主要研究城市化后引發的社會問題,如犯罪、疾病等。
城市史學研究的主要內容,包括城市化的歷史過程,城市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結構及其歷史發展,以及城市設施、居民生活、禮儀習俗及其變遷等。就是說,城市史學異於地方志學,它不僅研究城市志和城市活動,而且把重點放在城市化過程,把城市作為一個整體進行研究,即要具體研究城市人口(人口數量、質量、增長率)的變化;城市發展的歷史動因和特點;城市經濟的結構及其興衰;城市的各種社會組織:城市的立法和管理;城市的官方和民間領導;城市的文化生活;城市和城市所在地與整個社會的關係;民眾心目中的城市形象;市政建設及其發展;城市各社區間的關係等。概括來說有以下幾個方面:
1.城市化過程研究。城市的形成、演變發展及城市與各社區間的聯繫;
2.研究城市社會的政治、經濟和價值觀念的演變與發展。包括城市人口、城市經濟、城市社會組織、城市立法和管理、城市領導、城市文化、城市與所在地區的社會聯繫等;
3.研究城市設施以及與市民生活有關的問題,包括市民對城市的評價、城市建設對市民心理的影響;
4.對城市進行病理學研究,諸如都市的進步與貧困、社會關係緊張、公平事業不足,社會衝突、少數民族受歧視、政治腐敗等。
我國學術界對城市史的研究,一般與研究地方志、地方史同步進行,其中尤注重古代都城的研究。同時,非常注意應用研究,其課題主要是:1.城鄉的和諧發展;2.城市的合理布局;3.城市的綜合發展;4.城市的綜合管理;5.城市史學與其他相關學科的關係。
從目前的研究趨勢看,學者們不僅研究城市的歷史發展,而且更重視應用研究,即通過城市史的研究為城市的發展規劃和城市政策的制定提供參考依據。
1.城市史與其他學科的界限、城市與農村的界限開始模糊,這其實與現實有關聯;
2.研究課題大型化,地區研究、宏觀研究起勢加強所需經費、人員相應增多;
3.城市史的研究與現實結合起來,加強應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