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機監視
危機監視
危機監視的直接對象一是危機現象。危機前兆是危機爆發前出現的與危機爆發有著一定聯繫的徵兆。危機前兆與危機現象不同,危機現象是危機爆發時或爆發后的表現。
一是危機現象。危機現象是伴隨著危機爆發而出現的各種現象。如火災中各種異常的煙霧、火光和熱輻射,企業銷售危機中銷售量的急劇下降,企業財務危機中的嚴重虧損等。把危機現象列為監視對象可以在危機已經爆發的情況下,及時發現並迅速地採取措施,努力控制危機的發展事態,儘可能地減少危機損失。
二是危機前兆。危機前兆是危機爆發前尚處於潛伏階段的表現,比如說企業破產危機前常常伴隨著經營秩序混亂、財務信號危機、產品銷路長期不暢,連續虧損等。對危機前兆進行監視可以預見可能發生的危機,以便能趕在危機爆發前採取積極的措施,防止危機的爆發或者避開危機的危害。因此對危機前兆進行監測比對危機現象進行監測更為重要。
三是危機起因。危機起因是指可能引起危機的各種因素。危機起因與危機現象、危機前兆既有聯繫又有區別。區別在於危機現象和危機前兆是危機的表現,而危機起因是引起危機爆發的另一種事物或因素。它們之間的聯繫在於危機起因可能就是引起危機前兆和危機現象的原因。因此對危機起因進行監視的前提是已經找到或懷疑某些因素是導致危機的誘因。對危機起因進行監視,一方面可以運用所掌握的起因與危機之間的內在聯繫對危機起因的變化進行分析,從而在危機爆發前預測危機;另一方面,在企業的經常性的危機管理中可以有針對性地對危機起因進行控制和管理。
1.關聯性:即危機監視的直接對象與危機的本質屬性之間存在著必然的聯繫。例如,我們通過某一危機的前兆來監測這一危機,必須先弄清這一前兆確實是這一危機的前兆。不僅要求監視對象與被監視的危機有著確定的聯繫,而且希望它僅僅與這一危機存在著關聯。這樣,通過某一個直接監視對象就可以確定危機。但是,由於事物內部及事物之間關係複雜,這一要求往往難以達成,因此,在實際危機監視中,經常需要通過多個直接監視對象對某一危機實施監視。
2.可靠性:即在危機爆發前或爆發時,直接監視對象必然會發生某種變化。這是對直接監視對象的基本要求。否則,就會出現危機已經爆發而監視對象卻沒有顯示的情況。
3.可監視性:即直接監視對象應當是在現有條件下能夠被實施監視的。
4.敏感性:即直接監視對象反映危機應當靈敏。當它發生某種與危機有關聯的變化時,要易於被發現。
5.經濟性:即監視的總費用要低。總費用包括監視儀器設備投資費,日常使用維護費和人工費等。
檢查表法是一種簡便易行、十分有效的人工進行危機監視的方法。
它原來是安全系統工程中進行安全檢查的一種方法。其應用範圍是其他各種人工進行的危機監視領域。
1.用檢查表法進行危機監視的步驟大體如下:
(1)系統地提出危機的現象、前兆和起因。
(2)對它們的重要程度進行評估,並據此對這些直接監視對象進行分類。重要的項目可以每次都查,而次要的項目構成的表格就是檢查表。檢查表中除了檢查項目外,還有“檢查情況”和“處理意見”兩欄目。
(3)檢查人員根據規定按檢查項目定時進行檢查,檢查結果一般可用“是”或“否”、“√”、“×”,以及其他簡單符號來表示。
(4)對檢查中發問題,按分級處理的原則,及時整改或採用其他必要的措施。
(5)了解掌握組織內外的有關情況,及時對檢查項目進行調整,並逐步達到規範化和標準化。
2.檢查表法有以下幾方面的作用:
(1)在正式確定檢查項目之前,必須進行比較系統的研究,這樣可以避免檢查的片面性和盲目性。
(2)危機監視按檢查項目進行,可以避免遺漏,以利及時發現問題。
(3)可以針對不同的危機,不同的檢查要求編製不同的檢查表,使危機監視逐步向規範化和標準化發展。
(4)有利於危機經驗的積累,不致因檢查人員變動而影響危機監視工作。
(5)監視人員有明確的工作要求,有利於建立和完善工作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