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辨

詞語

論辨,漢語詞語,意思是考定才能品德;議論辯駁;文體的一種,今稱論說文。

引證解釋


1、謂考定才能品德。
《禮記·王制》:“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論辨,然後使之。”
鄭玄·註:“論,謂考其德行道藝;辨,謂考問得其定也。”
2、議論辯駁;辨,通“辯”。
《後漢書·荀悅傳》:“辭約事詳,論辨多美。”
《元史·巎巎傳》:“其遇事英發,掀髯論辨,法家拂士不能過之。”
郭沫若《中國古代社會研究》附錄《追論及補遺》九:“在現在新的史料尚未充足之前,他的論辨自然並未能成為定論。”
3、文體的一種,今稱論說文;辨,通“辯”。
三國·魏·劉劭《人物誌·體別》:“論辨理繹,能在釋結,失在流宕。”
清·姚鼐《古文辭類纂·序目》:“論辨類者,蓋原於古之諸子,各以所學著書詔後世。”